发明名称 影音储存播放系统及个人媒体储存播放装置
摘要 一种影音储存播放系统,主要具有一播放媒体装置,该播放媒体装置以一连接介面、一资料储存单元、一控制单元以及一影音输出介面所构成。其中资料储存单元藉由连接介面与个人设备连接后,可自个人设备进入网路中抓取及储存不同格式影音资料,或者直接从个人设备之储存器中抓取及储存影音资料。该控制单元可判断资料储存单元中所储存的影音资料格式并先行解码,经过数位效果处理后,将影音讯号自数位讯号转换成类比讯号,或直接藉由影音输出介面传输给电视机,而可在电视机萤幕上显示影音资料的内容。
申请公布号 TWI252696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4.01
申请号 TW093123565 申请日期 2004.08.06
申请人 宋志华 发明人 宋志华
分类号 H04N7/16 主分类号 H04N7/1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刘活木 台北市信义区信义路4段415号6楼之6
主权项 1.一种影音储存播放系统,系包括: 一个人媒体储存播放装置,主要具有一连接介面、 一资料储存单元、一控制单元及一影音输出介面; 一通讯网路, 个人设备,系可接入(access)上述通讯网路而取得影 音资料,或者其内部具有影音资料, 一电视机, 上述影音储存播放系统之连接介面与个人设备连 接,而可自网路中抓取影音资料或个人设备中的影 音资料,并将该影音资料储存于资料储存单元中; 而控制单元对被储存的上述影音资料解码后,经数 位效果处理,将影音资料由数位讯号转换为类比讯 号,藉由影音输出介面传送至电视机上,而显示影 音资料内容。 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影音储存播放系 统,其中个人媒体储存播放装置的连接介面系为USB 或1394(Firewire)介面。 3.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影音储存播放系 统,其中个人媒体储存播放装置的资料储存单元可 为12-1 flash card reader、外挂硬碟、或随身碟。 4.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影音储存播放系 统,其中个人媒体储存播放装置的控制单元所作之 数位效果处理功能具有减少区块效应及杂讯,具有 上标度效应、清晰、色彩转移增益、对比亮度控 制、伽玛校正、宏视保护以及电视编码。 5.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影音储存播放系 统,其中个人媒体储存播放装置的影音输出介面可 以是NTSC/PAL编码系统及无线系统。 6.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影音储存播放系 统,其中NTSC/PAL编码系统可使用YUV/RGB或s-video连接 器。 7.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影音储存播放系 统,其中通讯网路可为有线或无线通讯网路。 8.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影音储存播放系 统,其中电视机可以是类比电视,或者是具有CCIR656, 601 DVI输出的高清晰度电视(HDTV)。 9.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影音储存播放系 统,其中个人设备可以是个人电脑、掌上型电脑或 无线通讯手机。 10.一种个人媒体储存播放装置,具有一连接介面、 一资料储存单元、一控制单元及一影音输出介面; 该资料储存单元藉由连接介面而可与一个人设备 相连接,并可接入通讯网路中,自网路上抓取并储 存影音资料,或直接抓取并储存个人设备的影音资 料;而控制单元对被储存的影音资料解码后,经数 位效果处理,将影音资料由数位讯号转换为类比讯 号,藉由影音输出介面传送至一电视机上,而显示 影音资料内容。 11.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个人媒体储存 播放装置,其中影音资料可以是影像(video),音响( audio),或图片(photo)。 1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个人媒体储存 播放装置,其中影音资料之格式可以是MPEG, AVI,或 者RMVB。 13.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个人媒体储存 播放装置,其中连接介面系为USB或1394(Firewire)介面 。 14.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个人媒体储存 播放装置,其中资料储存单元可为12-1 flash card reader、外挂硬碟、或随身碟。 15.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个人媒体储存 播放装置,其中控制单元所作之数位效果处理功能 具有减少区块效应及杂讯,具有上标度效应、清晰 、色彩转移增益、对比亮度控制、伽玛校正、宏 视保护以及电视编码。 16.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个人媒体储存 播放装置,其中影音输出介面可以是NTSC/PAL编码系 统及无线系统。 17.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个人媒体储存 播放装置,其中NTSC/PAL编码系统可使用YUV/RGB或s- video连接器。 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代表本发明之系统架构图, 第二图代表本发明个人媒体储存播放装置之实施 例图, 第三图代表第二图实施例之外观图。
地址 台北市大安区信义路3段134巷60号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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