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带照明的移动电话电池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可以照明的移动电话电池。本实用新型采用在移动电话的电池空间内设置设置发光件、微型按键并与电池连接,发光件、微型按键一面或一端外露在电池上。在黑暗中按下微型按键即可照明,比直接用移动电话显示屏照明省电、亮度高,且在电池已经无法为移动电话通话提供电能时仍然能够照明;另外,当电池相对于移动电话已经作废即充电后也不能通话了,仍然可以作照明用,充电后也可用。本实用新型提高了电池使用效率,降低成本,结构简单、易于实现,环保。 |
申请公布号 |
CN2766349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6.03.22 |
申请号 |
CN200520068280.6 |
申请日期 |
2005.01.14 |
申请人 |
王刚 |
发明人 |
王刚 |
分类号 |
H01M2/10(2006.01);H04Q7/32(2006.01) |
主分类号 |
H01M2/10(2006.01) |
代理机构 |
南京苏科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孙鸥 |
主权项 |
1.带照明的移动电话电池,其特征在于在移动电话电池的空间内设置发光件,微型按键与发光件、移动电话电池形成回路,发光件、微型按键的一面或一端外露在移动电话电池上。 |
地址 |
210001江苏省南京市夫子庙大石坝街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