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容纳蓝牙致能装置的可替换眼镜脚之眼具及制造眼具之方法
摘要 一种无线,特别是微微网路,系由具有相似收发机安装在其上之眼具及其他装置,诸如电脑,手镯及电话耳所形成。主从关系为可组构。具有相似收发机之其他装置,诸如无线电,光碟唱机,手持全球定位卫星系统及心跳速率监视器,也可与眼具之收发机连接。收发机在全球性可利用之未核准无线电频带,2.45千兆赫(GHz)操作,并符合蓝牙(Bluetooth)标准。蓝牙致能装置之功率消耗少于行动电话之功率消耗之百分之三。该眼具包括一框架,并且二眼镜脚连接至该框架。眼镜脚经由铰链连接至该框架。眼镜脚有一连接器之凸形部份合并在其上。连接器之凹形部份与铰链整体作成。将凸形部份插入在凹形部份时,眼镜脚便附着至框架。将连接器拉开,藉以可移除眼镜脚。并可插入一在其中有不同装置之眼镜脚代替移除之眼镜脚。眼镜脚可在其主体内共模制装置诸如音响装置,相机,喇叭及麦克风,以及一显示装置诸如液晶或警报器。在另一实施例,眼具构成一距离警报器,以监视例如一儿童之行动。儿童佩带一例如手镯形式之装置。在眼具及手镯之收发机形成一小范围无线网路,亦即微微网路,其中眼具及手镯使用符合蓝牙技术之信号通讯。在眼具上之收发机予以组构为在手镯距眼具超过预定距离时产生警报。
申请公布号 TWI252005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3.21
申请号 TW091108996 申请日期 2002.04.30
申请人 秋雅史贝克斯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汤马士 史威伯;詹姆斯 马勒库斯基;米克 格维斯;罗夫 米雷西;克里斯坦 里登伯格;汤玛士 梅尔
分类号 H04L29/00 主分类号 H04L29/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市中山区南京东路2段125号7楼
主权项 1.一种眼具,包含: 一收发机,供短距离无线通讯,该收发机能与复数 之装置形成一特殊无线网路。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眼具,其中在该收发机与 该等装置间之通讯系经由符合蓝牙标准之信号。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眼具,其中该收发机及该 等装置之任一可在一种主从组态组构为主装置或 从装置。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眼具,其中该等装置为行 动装置。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眼具,其中该等行动装置 为选自电话,电脑,无线电,光碟唱机,相机,距离警 报器,及心跳速率监视器及手持全球定位卫星系统 之类组。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眼具,其中该等装置位于 一百公尺或较少之范围。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眼具,其中该收发机自动 改变输出功率,以调整传输范围确切至所需之范围 。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眼具,其中该等装置各有 一时钟,并且该等时钟自动与一指定主时钟之该等 时钟之一同步。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眼具,其中该收发机仅可 与预先设定与该收发机通讯之诸装置通讯。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眼具,其中该收发机可 在嘈杂无线电环境工作,并可在严重状况下听见。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眼具,另包含: 一框架;以及 至少一眼镜脚,该眼镜脚可拆开式附着至该框架。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眼具,另包含: 一装置,该装置附着至该眼镜脚,其中该装置选自 有喇叭及麦克风之音响装置,相机,显示器装置,距 离警报器及耳机之类组。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眼具,另包含: 一装置,该装置附着至该框架,其中该装置选自有 喇叭及麦克风之音响装置,相机,显示器装置,距离 警报器及耳机之类组。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眼具,另包含: 一铰链,该铰链连接该框架及该眼镜脚; 一第一垫片;位于该框架上;以及 一第二垫片;位于该眼镜脚上; 其中在该眼镜脚为在开启位置时,该第一垫片及该 第二垫片彼此接触,从而建立一电连接。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眼具,另包含: 一铰链; 一连接器,有一凸形部份及一凹形部份,其中该铰 链连接至该框架及该凹形部份,及该眼镜脚连接至 该凸形部份,因而在该凸形部与该凹形部份贴合时 ,该眼镜脚附着至该框架,实际自视线遮掩该连接 器及该铰链。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眼具,另包含: 一铰链; 一连接器,有一凸形部份及一凹形部份,其中该铰 链连接至该框架及该凸形部份,及该眼镜脚连接至 该凹形部份,因而在该凸形部与该凹形部份贴合时 ,该眼镜脚附着至该框架,实际自视线遮掩该连接 器及该铰链。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眼具,另包含: 一开关该开关位于眼镜脚上。 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眼具,其中至少该装置 之一部份嵌入在该眼镜脚。 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眼具,另包含: 导体,该等导体嵌入在该眼镜脚及该框架,并且该 等导体在该装置之不同组件间建立电连接。 20.一种距离警报器系统,包含: 一眼具;以及 一安装在该眼具供短距离无线通讯之收发机;以及 一装置,该装置及该收发机能形成一特殊无线网路 ,并在该装置超过距该眼具之预定距离时产生警报 。 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之距离警报器系统,其中 产生警报之该距离系由使用者所设定。 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之距离警报器系统,其中 在该收发机与该装置间之通讯系经由符合蓝牙标 准之信号。 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之距离警报器系统,其中 该产生之警报为视觉,振动及可听见警报之一。 24.一种制造眼具之方法,包含: 模制框架; 模制眼镜脚; 在该眼镜脚共模制该装置之诸组件;以及 使用一铰链将该框架与该眼镜脚连接, 其中该装置选自有喇叭及麦克风之音响装置,相机 ,显示器装置,距离警报器及耳机之类组。 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之方法,另包含: 在该眼镜脚及该框架共模制导体,该等导体在位于 该眼镜脚及该框架或该等眼镜脚之该等组件之间 作成电连接。 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之方法,另包含: 将一连接器并入在该铰链与该眼镜脚之问,该连接 器之一凸形部份为该眼镜脚之一部份,及该铰链之 凹形部份为铰链之一部份,因而在该凸形部份及该 凹形部份连接时,该眼镜脚附着至该框架。 27.一种产生警报之方法,包含: 提供一有一收发机供短距离无线通讯之眼具; 提供一有一第二收发机供短距离无线通讯之装置; 在该装置与该眼具之问形成一特殊无线网路,并在 该装置超过距该眼具之预定距离时产生警报。 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之方法,另包含: 在该眼具与该装置之间经由符合蓝牙标准之信号 通讯。 29.一种眼具,包含: 一框架; 至少二铰链;以及 至少二眼镜脚,其中该等铰链将该等眼镜脚可拆开 式连接至该框架,并且该等眼镜脚各可由一第二眼 镜脚替代,以及,其中该第二眼镜脚有一选自有喇 叭及麦克风之音响装置,相机,显示器装置,距离警 报器及耳机之类组之装置共模制在其中。 图式简单说明: 图1为一将一根据本发明所构成之眼具连接到至电 脑,手镯及无线电话所形成之小范围无线网路之示 意图; 图2a为图1之眼具之示意图,示眼具之可移除眼镜脚 及其至眼具框架之连接; 图2b为有凸形连接器部份伸出之铰链,在模制至眼 镜脚中前之略图; 图2c为略图,示模制至眼镜脚中之铰链; 图2d为略图,示铰链之销与凸形连接器部份之空间 关系; 图2e为略图,示铰链,连接器及电路诸如一蓝牙印刷 电路板,在模制至眼镜脚中前; 图2f为略图,示图2c之总成在眼具中之空间关系; 图3为一由本发明之眼具及各种通讯装置例如行动 电话或双向无线电所形成之网路之流程图; 图4为一由本发明之眼具及各种音讯播放装置诸如 MP3播放器所形成之网路之流程图; 图5为由有相机安装在其框架之眼具及各种视讯致 能装置,例如个人数位助理(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 简称PDA)或膝上型电脑所形成之网路之流程图; 图6为由有相机安装在其眼镜脚之一及各种视讯致 能装置,例如个人数位助理(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 简称PDA)或膝上型电脑所形成之网路之流程图; 图7为由本发明之眼具及一电话会议装置所形成之 网路之流程图; 图8为共模制在框架中之眼具之不同组件及眼具之 眼镜脚之示意图; 图9为设有一收发机及一对可移除音响喇叭之眼具 之侧视透视图; 图10为图8中所示之眼具,自其眼镜脚移除喇叭之一 之后视透视图; 图11为设有一数位相机安装在眼具之框架及一对 喇叭安装在眼镜脚之眼具之正视透视图;以及 图12为有一麦克风安装在其眼镜脚之眼具及一电 讯会议装置与眼具连通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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