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周边装置之电插头及对应之电插座
摘要 一种周边装置之电插头,用以与一电插座电性连接。此电插头包括一第一电插头连接头、一第二电插头连接头、一第三电插头连接头及一第四电插头连接头,其系皆突设于电插头之一基准面,且分别自基准面向外延伸至一第一长度、一第二长度、一第三长度及一第四长度。第二长度系大于第一长度,第三长度实质上与第二长度相等,而第四长度系小于第二长度。当电插头与电插座电性连接时,第二电插头连接头及第三电插头连接头系分别先与电插座之一第二电插座连接头及一第三电插座连接头接触,然后第一电插头连接头及第四电插头连接头再分别与电插座之一第一电插座连接头及一第四电插座连接头接触以产生电性连接。
申请公布号 TWI250699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3.01
申请号 TW094119135 申请日期 2005.06.09
申请人 明基电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李国骏;王菊萍;陈启鸿
分类号 H01R13/642 主分类号 H01R13/64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素华 台北市信义区忠孝东路5段510号22楼之2
主权项 1.一种周边装置之电插头及对应之电插座,包括: 一电插头,耦接于一电源供应器,包括复数个电插 头连接头,系分别突设于该电插头之一第一基准面 ,且各电插头连接头系自该第一基准面分别向外延 伸,分别具有对应长度,其中至少一对应长度短于 其它对应长度; 一电插座,用以与该电插头电性连接,该电插座包 括复数个电插座连接头,系分别突设于该电插座之 一第二基准面,且各电插座连接头系自该第二基准 面分别向外延伸,分别具有对应长度,其中至少一 对应长度长于其它对应长度,该对应长度较短之电 插头连接头与对应长度较长之电插座连接头系相 对应设置,当该电插头与该电插座电性连接时,该 些电插头连接头系分别与对应之该些电插座连接 头接触以产生电性连接。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周边装置之电插头 及对应之电插座,该些电插头连接头包括: 一第一电插头连接头,系自该第一基准面向外延伸 至一第一长度; 一第二电插头连接头,系自该第一基准面向外延伸 至一第二长度,该第二长度系大于该第一长度; 一第三电插头连接头,系自该第一基准面向外延伸 至一第三长度,该第三长度实质上与该第二长度相 等;以及 一第四电插头连接头,系自该第一基准面向外延伸 至一第四长度,该第四长度系小于该第二长度; 该些电插座连接头包括: 一第一电插座连接头,系自该第二基准面向外延伸 至一第五长度; 一第二电插座连接头,系自该第二基准面向外延伸 至一第六长度,该第六长度系小于该第五长度; 一第三电插座连接头,系自该第二基准面向外延伸 至一第七长度,该第七长度实质上与该第六长度相 等;以及 一第四电插座连接头,系自该第二基率面向外延伸 至一第八长度,该第八长度系大于该第六长度; 其中,当该电插头与该电插座电性连接时,该第一 电插头连接头、该第二电插头连接头、该第三电 插头连接头及该第四电插头连接头系分别与该第 一电插座连接头、该第二电插座连接头、该第三 电插座连接头及该第四电插座连接头接触以产生 电性连接。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周边装置之电插头 及对应之电插座,其中该第一电插头连接头系与该 电源供应器之一第一电压电性连接,该第二电插头 连接头及该第三电插头连接头系与该电源供应器 之一接地端电性连接,该第四电插头连接头系与该 电源供应器之一第二电压电性连接,该第二电压之 値系大于该第一电压。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周边装置之电插头 及对应之电插座,其中该第一长度实质上与该第四 长度相等,该第五长度实质上与该第八长度相等。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周边装置之电插头 及对应之电插座,其中该第二长度与该第六长度之 和以及该第三长度与该第七长度之和实质上系大 于该第一长度与该第五长度之和,且该第一长度与 该第五长度之和实质上系大于该第四长度与该第 八长度之和,当该电插头与该电插座电性连接时, 该第二电插头连接头及该第三电插头连接头系分 别先与该第二电插座连接头及该第三电插座连接 头接触,然后该第一电插头连接头系与该第一电插 座连接头接触,而后该第四电插头连接头再与该第 四电插座连接头接触以产生电性连接。 6.一种周边装置之电插头,系用以与一电插座电性 连接,该电插座系具有复数个电插座连接头,该电 插头耦接于一电源供应器,该电插头包括: 复数个电插头连接头,系分别突设于该电插头之一 基准面,且各电插头连接头系自该基准面分别向外 延伸一对应长度,其中至少一对应长度短于其它对 应长度,当该电插头与该电插座电性连接时,该些 电插头连接头系分别与对应之该些电插座连接头 接触以产生电性连接。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电插头,该些电插头 连接头包括: 一第一电插头连接头,系自该基准面向外延伸至一 第一长度; 一第二电插头连接头,系自该基准面向外延伸至一 第二长度,该第二长度系大于该第一长度; 一第三电插头连接头,系自该基准面向外延伸至一 第三长度,该第三长度实质上与该第二长度相等; 以及 一第四电插头连接头,系自该基准面向外延伸至一 第四长度,该第四长度系小于该第二长度; 其中,该电插座系具有一第一电插座连接头、一第 二电插座连接头、一第三电插座连接头及一第四 电插座连接头,当该电插头与该电插座电性连接时 ,该第二电插头连接头及该第三电插头连接头系分 别先与该第二电插座连接头及该第三电插座连接 头接触,然后该第一电插头连接头及该第四电插头 连接头再分别与该第一电插座连接头及该第四电 插座连接头接触以产生电性连接。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电插头,其中该第二 电插头连接头及该第三电插头连接头系与该电源 供应器之一接地端电性连接。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电插头,其中该第四 长度系小于该第一长度,当该电插头与该电插座电 性连接时,该第四电插头连接头系于该第一电插头 连接头与该第一电插座连接头接触之后才与该第 四电插座连接头接触以产生电性连接。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电插头,其中该第 一电插头连接头系与该电源供应器之一第一电压 电性连接,该第四电插头连接头系与该电源供应器 之一第二电压电性连接,该第二电压之値系大于该 第一电压。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电插头,其中该第 四长度实质上与该第一长度相等。 12.一种周边装置之电插座,系用以与一电插头电性 连接,该电插头系具有复数个电插头连接头,该电 插座系耦接于一电源供应器,该电插座包括: 复数个电插座连接头,系分别突设于该电插座之一 基准面,且各电插座连接头系自该基准面分别向外 延伸,分别具有对应长度,其中至少一对应长度短 于其它对应长度系,当该电插头与该电插座电性连 接时,该些电插头连接头系分别与对应之该些电插 座连接头接触以产生电性连接。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电插座,该些电插 座连接头包括: 一第一电插座连接头,系自该基准面向外延伸至一 第一长度; 一第二电插座连接头,系自该基准面向外延伸至一 第二长度,该第二长度系大于该第一长度; 一第三电插座连接头,系自该基准面向外延伸至一 第三长度,该第三长度实质上与该第二长度相等; 以及 一第四电插座连接头,系自该基准面向外延伸至一 第四长度,该第四长度系小于该第二长度; 其中,该电插头系具有一第一电插头连接头、一第 二电插头连接头、一第三电插头连接头及一第四 电插头连接头,当该电插头与该电插座电性连接时 ,该第二电插头连接头及该第三电插头连接头系分 别先与该第二电插座连接头及该第三电插座连接 头接触,然后该第一电插头连接头及该第四电插头 连接头再分别与该第一电插座连接头及该第四电 插座连接头接触以产生电性连接。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电插座,其中该第 二电插座连接头及该第三电插座连接头系与该电 源供应器之一接地端电性连接。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电插座,其中该第 四长度系小于该第一长度,当该电插头与该电插座 电性连接时,该第四电插头连接头系于该第一电插 头连接头与该第一电插座连接头接触之后才与该 第四电插座连接头接触以产生电性连接。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电插座,其中该第 一电插座连接头系与该电源供应器之一第一电压 电性连接,该第四电插座连接头系与该电源供应器 之一第二电压电性连接,该第二电压之値系大于该 第一电压。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电插座,其中该第 四长度实质上与该第一长度相等。 图式简单说明: 第1A图绘示乃一种传统电插头与电插座之立体示 意图。 第1B图绘示乃第1A图之剖面图。 第2A图绘示乃第1B图之电插头与电插座于电性连接 时之一种短路现象。 第2B图绘示乃第1B图之电插头与电插座于电性连接 时之另一种短路现象。 第3A图绘示乃本发明之第一实施例的一种周边装 置之电插头之立体示意图。 第3B图绘示乃第3A图之剖面图。 第4A图绘示乃本发明之第二实施例的一种周边装 置之电插座之立体示意图。 第4B图绘示乃第4A图之剖面图。 第5A图绘示乃本发明之第三实施例的一种周边装 置之电插头及对应之电插座之立体示意图。 第5B图绘示乃第5A图之剖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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