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个人辨识设备及个人辨识方法
摘要 一种个人辨识设备,包括一数据获得单元,其从已辨识者获得确认数据;一侦测单元,其侦测经由数据获得单元获得的确认数据之特征点;一变化计算单元,其计算侦测单元侦测的特征点侦测位置变化;一适当判断单元,其依据变化计算单元计算的特征点变化来判断数据获得单元获得之确认数据是否适合用来准备一确认数据;一资料准备单元,其在确认数据被适当判断单元判为适合时依据数据获得单元获得的确认数据来准备确认资料;一资料储存单元,其将资料准备单元准备的确认资料储存;以及一确认单元,其利用数据获得单元获得的确认数据以及储存在资料储存单元中的资料来确认已辨识者是否为本尊。
申请公布号 TWI250469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3.01
申请号 TW092131283 申请日期 2003.11.07
申请人 东芝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横井谦太朗
分类号 G06K9/62 主分类号 G06K9/6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市中山区南京东路2段125号7楼
主权项 1.一种个人辨识设备,包括: 一数据获得单元,其从已辨识者获得确认数据; 一侦测单元,其侦测经由数据获得单元获得的确认 数据之特征点; 一变化计算单元,其计算侦测单元侦测的特征点侦 测位置变化; 一适当判断单元,其依据变化计算单元计算的特征 点变化来判断数据获得单元获得之确认数据是否 适合用来准备一确认资料; 一资料准备单元,其在确认数据判为适合时依据数 据获得单元获得的确认数据来准备确认资料; 一资料储存单元,其将资料准备单元准备的确认资 料储存;以及 一确认单元,其利用数据获得单元获得的确认数据 以及储存在资料储存单元中的资料来确认已辨识 者是否为本尊。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个人辨识设备,其中变化 计算单元包括一单元来计算侦测单元侦测的特征 点之上/下和左/右角度变化的至少其中一者。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个人辨识设备,其中数据 获得单元获得的确认数据为脸部影像。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个人辨识设备,其中侦测 单元使用脸部影像的脸部区域诸如眼睛、眉毛、 鼻子、或嘴唇做为特征点。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个人辨识设备,其中当适 当判断单元将确认数据判断为不适合时,从数据获 得单元获得确认数据开始再度执行程序。 6.一种个人辨识设备,包括: 一数据获得单元,其从已辨识者获得确认数据; 一资料准备单元,其依据数据获得单元获得的确认 数据来对主要素进行分析以准备确认资料; 一计算单元,其计算资料准备单元准备的资料本徵 値作用率; 一适当判断单元,其依据变化计算单元计算的本徵 値作用率来判断资料准备单元准备的资料是否适 合做为一确认资料; 一资料储存单元,其在资料被适当判断单元判为适 合时将资料准备单元准备的资料储存;以及 一确认单元,其利用数据获得单元获得的确认数据 以及储存在资料储存单元中的资料来确认已辨识 者是否为本尊。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个人辨识设备,其中数据 获得单元获得的确认数据为脸部影像。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个人辨识设备,其中侦测 单元使用脸部影像的脸部区域诸如眼睛、眉毛、 鼻子、或嘴唇做为特征点。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个人辨识设备,其中当适 当判断单元将确认数据判断为适合时,从数据获得 单元获得确认数据开始再度执行程序。 10.一种个人辨识方法,包括: 从已辨识者获得确认数据; 从获得的确认数据侦测特征点; 计算被侦测到的特征点的侦测位置的变化; 依据计算的特征点变化来判断获得之确认数据是 否适合用来准备一确认资料; 在判断步骤中确认数据被判为适合时,依据获得之 确认数据来准备确认资料; 将准备的确认资料储存;以及 利用获得的确认数据以及储存的资料来确认已辨 识者是否为本尊。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个人辨识方法,其中变 化计算步骤包括计算侦测步骤侦测的特征点之上/ 下和左/右角度变化的至少其中一者之步骤。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个人辨识方法,其中数 据获得步骤获得的确认数据为脸部影像。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个人辨识方法,其中侦 测步骤使用脸部影像的脸部区域诸如眼睛、眉毛 、鼻子、或嘴唇做为特征点。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个人辨识方法,其中当 适当判断步骤将获得的数据判断为不适合时,从数 据获得步骤获得确认数据开始再度执行程序。 15.一种个人辨识方法,包括: 从已辨识者获得确认数据; 依据获得的确认数据来对主要素进行分析以准备 确认资料; 计算准备的资料本徵値作用率; 依据计算的本徵値作用率来判断准备的资料是否 适合做为一确认资料; 在判断步骤中准备的资料被判断为适合时,将准备 的资料储存;以及 利用获得的确认数据以及储存的资料来确认已辨 识者是否为本尊。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个人辨识方法,其中数 据获得步骤获得的确认数据为脸部影像。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个人辨识方法,其中侦 测步骤使用脸部影像的脸部区域诸如眼睛、眉毛 、鼻子、或嘴唇做为特征点。 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个人辨识方法,其中当 适当判断步骤将获得的数据判断为不适合时,从数 据获得步骤获得确认数据开始再度执行程序。 图式简单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个人辨识设备第一实施例构造概示 方块图; 图2为说明个人辨识设备第一实施例的资料登录程 序之流程图; 图3为个人辨识设备第二实施例构造概示方块图; 图4为说明个人辨识设备第二实施例的资料登录程 序之流程图; 图5A和5B为个人辨识设备第二实施例在侦测上/下 角度变化时状态图; 图6A和6B为个人辨识设备第二实施例在侦测上/下 角度变化时失败例子概示图; 图7为从上方俯视人头部之俯视图,说明个人辨识 设备第二实施例中之特征点位置关系; 图8A和8B为个人辨识设备第二实施例旋转后特征点 变化概示说明图; 图9A和9B为个人辨识设备第二实施例在侦测左/右 角度变化时状态图; 图10为个人辨识设备第三实施例构造概示方块图; 图11为说明个人辨识设备第三实施例的资料登录 程序之流程图;以及 图12A至12C为个人辨识设备第三实施例中本徵値作 用率说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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