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治疗艾滋病病毒的外用药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治疗艾滋病病毒的外用药,属一种能治疗和消除包括艾滋病及其他疾病引起皮肤病的药品。它的有效成份是由下列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的,土茯苓1.5-10份,雄黄1-3.5份,轻粉1-3份,大风子1.5-5份,松香1.5-10份,当归1.5-5份,珍珠粉1.5-5份,芒硝25-35份,铅丹或白矾或铅粉1.5-10份,炉甘石1.5-10份。具有清热解毒、以毒攻毒、收湿止痒、燥湿杀虫、消炎消肿、凉血止血、止痛、敛疮生肌、去斑去死肌恶肉、修复皮肤机能的功能。能治疗包括艾滋病及其他任何疾病引起的各种皮肤病,并且能杀灭艾滋病病毒。 |
申请公布号 |
CN1241629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6.02.15 |
申请号 |
CN03139119.2 |
申请日期 |
2003.08.15 |
申请人 |
张在春;季平堂 |
发明人 |
张在春;季平堂 |
分类号 |
A61K36/90(2006.01);A61K33/04(2006.01);A61K33/06(2006.01);A61K33/24(2006.01);A61K33/30(2006.01);A61K33/36(2006.01);A61K35/56(2006.01);A61P31/18(2006.01);A61P17/00(2006.01) |
主分类号 |
A61K36/90(2006.01)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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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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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1、一种治疗艾滋病病毒的外用药,其特征是,它的有效成份由下列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土茯苓1.5-10份,雄黄1-3.5份,轻粉1-3份,大风子1.5-5份,松香1.5-10份,当归1.5-5份,珍珠粉1.5-5份,芒硝25-35份,铅丹或白矾或铅粉1.5-10份,炉甘石1.5-10份。 |
地址 |
264006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马大厦南楼6号网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