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移动服务系统
摘要 一种移动服务系统,包含:经无线网络接入互联网的移动商务车,其可为客户提供订货服务并生成订单信息;呼叫中心,其接入互联网并向选定的移动商务车发送客户信息;移动办公单元,其接入互联网并与移动商务车通信;与移动办公单元通过互联网相连的网上支付单元,用于处理客户的支付信息并向移动办公单元发送支付确认消息;与移动办公单元相连的电子提单处理单元,用于根据移动办公单元发送的订单信息生成电子提单并将其发送至移动办公单元;定位跟踪单元,用于获取和显示移动商务车的位置信息。本发明的移动服务系统在确保交易安全的前提下,将传统营销与电子商务这两种交易方式有机地融合在一起,使得交易过程中的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能够更为有序、高效地流动。
申请公布号 CN1241435C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2.08
申请号 CN200410018347.5 申请日期 2004.05.14
申请人 上海宝钢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发明人 马苏
分类号 H04Q7/24(2006.01);G06Q30/00(2006.01);H04L29/02(2006.01) 主分类号 H04Q7/24(2006.01)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 李湘
主权项 1、一种移动服务系统,其特征在于,包含:呼叫中心,转接客户呼叫,其接入互联网并向选定的移动商务车发送客户信息;定位跟踪单元,用于获取和显示移动商务车的位置信息;呼叫中心根据定位跟踪单元提供的位置信息确定向客户提供订货服务的移动商务车并向移动商务车发出服务指令;经无线网络接入互联网的移动商务车,其可为客户提供订货服务并生成订单信息;移动办公单元,其接入互联网并与移动商务车通信;与移动办公单元通过互联网相连的网上支付单元,用于处理客户的支付信息并向移动办公单元发送支付确认消息;移动办公单元接收到所述网上支付单元发送的支付后向电子提单处理单元发送订单信息;与移动办公单元相连的电子提单处理单元,用于根据移动办公单元发送的订单信息生成电子提单并将其发送至移动办公单元;移动办公单元将电子提单发送给移动商务车;移动商务车给客户提供定货服务交付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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