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可选择速率重放而不会产生语音失真的方法和装置
摘要 一种方法和装置,用于分别存储的同步视频和音频内容的被选择第一部分的可选择速率重放,而不会由于重放内容的可选择速率重放而引起语音失真,并且不会产生分别存储的同步视频和音频内容的被选择第一部分的同步丢失。
申请公布号 CN1726707A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1.25
申请号 CN200380106189.2 申请日期 2003.12.12
申请人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S·古特塔
分类号 H04N5/783(2006.01) 主分类号 H04N5/783(2006.01)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刘红;梁永
主权项 1、一种将重放内容以可选择速率重放的方法,包括:选择被分别存储的视频和音频重放内容的第一部分,其中所述重放内容已经以存储速率被存储,其中所述视频和音频在存储时被同步,并且其中所述分别存储的同步视频和音频内容可被恢复用于同步重放;从所述可选择速率中选择所述重放内容的重放速率,其中所述被选择的重放速率不同于所述存储速率;标记所述重放内容的被选择的第一部分中的语音;识别所述被标记语音中的至少一个短语;和以所述重放速率播放重放内容的所述第一部分,其中所述播放同步地恢复被标记语音,并且其中即使所述速率不同于所述存储速率,以所述速率播放也不会产生所述重放内容中的语音的失真,并且其中所述视频和音频在所述播放中以所述重放速率被同步。
地址 荷兰艾恩德霍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