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视机
摘要 【物品用途】本创作系为一种电视机,用以显示光学影像,另可作为显示器用途。【创作特点】本创作之特点在于双圆线形底座与同意象之按钮群体所构成之视觉特征。主体前视面下方的多个按钮区域及其左右两侧的喇叭区域乃是以多个不同半径大小之圆形的组合及排列来加以呈现,且连接至主体之底部的曲线支架亦取多个不同半径大小之圆形的结合来加以呈现。本创作特点简洁且前后调和,足以延伸视觉之意象,且未揭露于申请前同类物品之造形,具新颖性及创作性,合乎新式样专利要件。
申请公布号 TWD108723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1.11
申请号 TW093307906 申请日期 2004.12.20
申请人 瀚斯宝丽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林炳昕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詹铭文 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2段100号7楼之1;萧锡清 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2段100号7楼之1
主权项
地址 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480号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