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晶电视机
摘要 物品用途:本创作之液晶电视机具有播放影像之功能,常用于家庭剧院及娱乐视听之日常生活中。创作特点:本创作液晶电视机系针对重视影像品质之使用者所设计,设计灵感起源于歌剧院之意象,层叠锥状之面板造型,向后延伸之空间感受,诠释歌剧院表演空间向后延伸之空间透视感,下方前缘大弧面造型,诠释舞台表演的平面空间意象,其整体造型以前后三层分割与段差处理方法,呈现出宽广轻薄高质感的产品意象,在细节上,强调高阶机种之效率与科技感,针对操作上之各种需求,赋予明确之造型语言,较不常用的按键,采用隐性的处理手法,以维持产品之完整性。整体观之,本创作之液晶电视机简洁明快之造型,成功塑造高质感与高效能之产品形象,协调而且丰富了产品的外观,不仅独具创意,亦深具美感,诚为符合新式样专利要件的创新设计,实为同类型产品中所罕见者。
申请公布号 TWD108727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1.11
申请号 TW093308013 申请日期 2004.12.22
申请人 明基电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陈雍松;张咸军;叶青林;林镇山;马永川;王千睿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洪澄文 台北市大安区信义路4段279号3楼;颜锦顺 台北市大安区信义路4段279号3楼
主权项
地址 桃园县龟山乡山莺路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