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物品用途】本创作系为一种投影式影像显示器,其可于各种活动中例如为剧场、演唱会、宴会等,藉由操作台之控制,而将全彩(full color)影像任意地移动、变化,进而表现出多彩多姿的照明演出效果。【创作特点】本创作之造形特点在于其投射部之前视面的左右两区域分别配置一通风孔区域与一投影口,其中通风孔区域具有多数个通风孔。太鼓形状之投射部可于往上例如90度、往下例如45度之范围内来回转动。此外,投射部系藉由位于其下方之基台部的转动轴而于左右(水平)例如180度之范围内来回转动,因此,亦可将此基台部的底面朝上,并固定于高处使用。基于上述,本创作之投影式影像显示器乃充分展现出造型新颖,并深具创作性,为投影式影像显示器树立一新式典范,爰依法提请专利,请钧局鉴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