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以L-精氨酸为生产原料的保健品 |
摘要 |
一种以L—精氨酸为生产原料的保健品,保健品中含有L—精氨酸和至少一种催化强化剂,L—精氨酸的含量是15—95%,催化强化剂占5—85%,固形剂0—20%。催化强化剂是磷脂酰胆碱、原花青素或虫草多糖选其一或两至三种原料的组合物,固形剂是改性淀粉和膳食纤维素择一或混合物。通过磷脂酰胆碱、原花青素及虫草多糖与L—精氨酸的协同作用,进一步发挥后者在降血脂、降血压、抗动脉粥样硬化、治疗肝病、肾病、增强免疫力、抗衰老、抗氧化及改善男、女性功能方面的作用。解决使L—精氨酸激发出活性,强化其效果、加强其功能和作用强度的问题。能制造成片剂、粉剂、胶囊、饮料、饼类或颗粒豆状的保健药品或保健食品。 |
申请公布号 |
CN1235577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6.01.11 |
申请号 |
CN03109060.5 |
申请日期 |
2003.04.03 |
申请人 |
杜越新 |
发明人 |
杜越新 |
分类号 |
A61K31/198(2006.01);A23L1/305(2006.01);A61K31/221(2006.01) |
主分类号 |
A61K31/198(2006.01) |
代理机构 |
北京中建联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朱丽岩;王琳 |
主权项 |
1、一种以L-精氨酸为生产原料的保健品,其特征在于:保健品中含有L-精氨酸和至少一种催化强化剂,L-精氨酸的含量是15-95%,催化强化剂占5-85%,固形剂0-20%;上述催化强化剂是磷脂酰胆碱、原花青素或虫草多糖选其一或两至三种原料的组合物。 |
地址 |
100054北京市丰台区草桥欣园三区恋日嘉园4号楼1单元3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