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自发电手电筒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自发电手电筒,它包括带有灯头的筒体,其特征在于:(1)所述的筒体上设有一弹性往复伸缩杆,所述的弹性往复伸缩杆下方设有一主动齿轮,弹性往复伸缩杆与主动齿轮之间设有一摇柄,所述的摇柄的上端与弹性往复伸缩杆的下端相铰接,所述的摇柄的下端与所述的主动齿轮侧面的边缘部相铰接。(2)所述的主动齿轮经加速传动机构,带动可向灯头供电的小型发电机运转发电。本实用新型不需要内设干电池,不仅方便使用,而且节省能源,并且不产生废弃电池,从而有利于保护环境。
申请公布号 CN2750173Y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1.04
申请号 CN200420150761.7 申请日期 2004.11.15
申请人 江守榘 发明人 江守榘
分类号 F21L13/08(2006.01);F21W131/30(2006.01) 主分类号 F21L13/08(2006.01)
代理机构 福州元创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蔡学俊
主权项 1.一种自发电手电筒,包括带有灯头的筒体,其特征在于:(1)所述的筒体上设有一弹性往复伸缩杆,所述的弹性往复伸缩杆下方设有一主动齿轮,弹性往复伸缩杆与主动齿轮之间设有一摇柄,所述的摇柄的上端与弹性往复伸缩杆的下端相铰接,所述的摇柄的下端与所述的主动齿轮侧面的边缘部相铰接。(2)所述的主动齿轮经加速传动机构,带动可向灯头供电的小型发电机运转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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