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集中管理系统
摘要 有关在营业时间结束后,即使停止冷却仍无任何障碍产生的商品陈列柜,系以营业开始、结束时刻为基准,并可基于与此等时刻的时间差来设定冷却开始、停止时刻,因此若预先设定时间差,即使在店舖的营业时间发生变化的情况,利用仅输入变化后的营业开始时刻、结束时刻,仍可适切设定上述商品陈列柜的冷却开始、停止时刻。依此,不会产生冷却开始时刻~冷却停止时刻与营业开始时刻~营业结束时刻纠合在一起的设定错误,可确实在营业开始时刻提供被以适当温度冷却的商品。
申请公布号 TW200600734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1.01
申请号 TW094113174 申请日期 2005.04.26
申请人 三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高山信幸
分类号 F25B49/00 主分类号 F25B49/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何金涂;何秋远
主权项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