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用于化学增幅型光阻之聚合物,该聚合物系 由分子式1表示: 其中R1为具有1-12个碳原子的环烷基;R2为氢或是具 有1-30个碳原子的烷基;R3与R4分别为氢或是甲基;X 为乙烯醚衍生物、苯乙烯衍生物或是烯羟的衍生 物;而l、m、n为聚合物的重复次数,其中1为0.05 -0.9, m为0-0.7,n为0-0.7。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聚合物,其中分子式 1所表示的聚合物中之重复次数1之单体至少为该 聚合物之所有单体含量的5%。 3.一种化学增幅型光阻组成物,其包括一共聚物,该 共聚物至少含有分子式1所表示的聚合物、一光酸 产生剂、一添加剂以及一溶剂,其中以分子式1所 表示的聚合物之含量至少占该化学增幅型光阻组 成物的3%: 其中R1为具有1-12个碳原子的环烷基;R2为氢或是具 有1-30个碳原子的烷基;R3与R4分别为氢或是甲基;X 为乙烯醚衍生物、苯乙烯衍生物或是烯羟的衍生 物;而l、m、n为聚合物的重复单元,其中1为0.05 -0.9, m为0-0.7,n为0-0.7。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化学增幅型光阻组 成物,其中光酸产生剂至少包括分子式2或3表示的 化合物之一: 其中R1与R2分别为烷基、烯丙基、过氟烷基、苯基 或芳香族羟基;R3、R4与R5分别为氢、烷基、卤素、 烷氧基、芳香族羟基、硫代苯氧基、硫代烷氧基 或是烷氧羰基甲氧基;而n为1-8的整数。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化学增幅型光阻组 成物,其中以该化学增幅型光阻组成物的固体含量 为100重量份为基准,该光酸产生剂的含量为0.3-10重 量份。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化学增幅型光阻组 成物,其中以该化学增幅型光阻组成物的固体含量 为100重量份为基准,该光酸产生剂的含量为0.3-10重 量份。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化学增幅型光阻组 成物,其中以分子式1之聚合物中重复单元1之单体 至少为该聚合物之所有单体含量的5%。 8.一种图案化的方法,包括使用紫外线、X-光或电 子束之一作为辐射光源,将申请专利申请范围第3 项所述之化学增幅型光阻组成物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