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视机(四十一)
摘要 【物品用途】本创作是一种电视机之新式样,其可供影音讯号显示播放,亦可兼作显示器使用。【创作特点】本创作设计概念源自运动用防风眼罩,本体顶缘饰有一粗且笔直之第一修饰边条,作为头额框线之隐喻,其底缘亦饰有二纵向间隔排列之第二修饰边条,第二修饰边条是由左右二侧倾斜朝下之曲线段,其连接一上弯圆弧段而成,上弯圆弧段恰有鼻梁造型语意,形成本创作之一大特点,上弯圆弧段左右两侧对称地排列二大小不一之圆形按钮,本体上方位置则配设一显示萤幕。配合背视图观之,本体上方处装饰一长方形框架,长方形框架下方接近边缘处则连设一概呈三角形之支撑架。综观本创作,造型新鲜而前卫,不仅佐以轻巧的外观形状,其搭配修饰边条展现而出之华丽风及时尚感,完全颠覆传统电视机或显示器之设计,令人耳目一新。
申请公布号 TWD108143 申请公布日期 2005.12.01
申请号 TW093307556 申请日期 2004.12.10
申请人 瀚斯宝丽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林炳昕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恽轶群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248号7楼;陈文郎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248号7楼
主权项
地址 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480号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