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行动式文件销毁系统
摘要 本创作系有关于一种行动式文件销毁系统,尤指一种可记录销毁过程的行动式文件销毁系统,系可将文件销毁设备以机动运输方式载运至任意地点,并于该地点进行立即的大量文件之销毁,且可将销毁文件过程之监视记录储存,从而达到降低废弃文件处理成本,又同时提高机密资料安全性的效果。本创作之一种行动式文件销毁系统至少包括:一销毁装置;一监视储存系统;一电源供应装置;以及一运输设备。
申请公布号 TWM278476 申请公布日期 2005.10.21
申请号 TW094208926 申请日期 2005.05.30
申请人 勤宇兴业有限公司 发明人 程钟瑜
分类号 B02C18/00 主分类号 B02C18/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罗行 台北市信义区东兴路37号9楼;侯庆辰 台北市信义区东兴路37号9楼
主权项 1.一种行动式文件销毁系统,至少包括:一销毁装置,以将文件销毁;一监视储存系统,以摄取影像、形成并储存销毁过程之监视记录;一电源供应装置;以及一运输设备,系提供于道路运输与操作该销毁装置与该监视储存系统时可承载该销毁装置、该监视储存系统及该电源供应装置之承载手段。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行动式文件销毁系统,其中,该销毁装置更包括碎纸机。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行动式文件销毁系统,其中,该销毁装置更包括包装机,以包装该销毁物。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行动式文件销毁系统,其中,该监视储存系统更包括摄影机与录影器。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行动式文件销毁系统,其中,该录影器更包括一显示器以及可形成并储存该监视记录之一控存装置。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行动式文件销毁系统,其中,该电源供应装置为一发电机。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行动式文件销毁系统,其中,该运输设备为一卡车,系设有一承载箱房,用以达成该承载手段。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行动式文件销毁系统,其中,该承载箱房之内部系设有一照明器。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系本创作的一种行动式文件销毁系统之一较佳实施例的示意图。第二图系本创作的一种行动式文件销毁系统之一较佳实施例的侧面示意图。
地址 台北市中山区复兴北路58号1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