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消烟装置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消烟装置。特点是:包括水池和位于其上部的消烟室,消烟室内上、下平行设有两个结构相同的消烟机构,消烟机构的消烟滚筒的空心轴进水口分别通过进水管连通着位于水池内的水泵;空心轴输入端分别通过带传动机构连接着电动机。本实用新型采用二级水浴消烟机构对烟气进行处理,烟气中的有害物、粉尘等经水流带走;经水洗后的烟气经排气管送入火源作为助燃空气再利用。本实用新型将烟气处理后再利用,解决了烟气排放污染环境的问题。 |
申请公布号 |
CN2731292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5.10.05 |
申请号 |
CN200420062848.9 |
申请日期 |
2004.07.15 |
申请人 |
王伟 |
发明人 |
王必山 |
分类号 |
F23J15/04;F23J15/00 |
主分类号 |
F23J15/04 |
代理机构 |
安徽省合肥新安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金惠贞 |
主权项 |
1、消烟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水池和位于其上部的消烟室,消烟室一侧设有进烟口,与进烟口相对设有消烟机构,消烟机构包括一具有空心轴的水平消烟滚筒,消烟滚筒筒壁上均布着烟孔,空心轴两端伸至消烟滚筒外,空心轴两端通过轴承及支座支承;空心轴一端通过带传动机构连接着电动机,空心轴的侧壁上均布着水孔,空心轴一端为进水口,进水口通过进水管连通着位于水池内的水泵;出气口设于进烟口下方一侧。 |
地址 |
231500安徽省庐江县金牛镇双路村徐岗自然村塘边组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