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可双面显示之液晶显示装置,包括:一第一基板;一第二基板,与该第一基板相对设置;一液晶层,夹设于该第一基板及该第二基板之间;一第一偏光片,设置于该第一基板上且与该液晶层相对;一光源装置,设置于该第一偏光片上且与该第一基板相对,用以提供一光源穿越该液晶层;一光学膜,设置于该第二基板上且与该液晶层相对;以及一第二偏光片,设置于该光学膜上且与该第二基板相对。其中该光源自该第一偏光片穿越该液晶层时,藉由该光学膜作为反射层,使得该第一基板侧系处于反射模式显示,以及藉由该光学膜作为穿透层,使得该第二基板侧系处于穿透模式显示。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双面显示之液晶显示装置,更包括一视角补偿膜,设置于该第一偏光片上且与该第一基板相对。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双面显示之液晶显示装置,更包括一视角补偿膜,设置于该第二偏光片上且与该第二基板相对,或是设置于该光学膜与该第二基板之间。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双面显示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该光学膜系一回复反射式增亮膜。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双面显示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该光学膜系一胆固醇液晶反射式增亮膜。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双面显示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该光学膜系一薄膜分光器。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双面显示之液晶显示装置,更包括一控制装置,耦接至该第一基板及该第二基板之间,用以控制双面显示之影像时序处理。8.一种可双面显示之液晶显示装置,包括:一第一基板;一第二基板,与该第一基板相对设置;一液晶层,夹设于该第一基板及该第二基板之间;第一及第二偏光片,分别设置于该第一基板及该第二基板上且分别与该液晶层相对;以及第一及第二背光装置,分别设置于该第一偏光片及该第二偏光片上且该第一背光装置与该第一基板相对而该第二背光装置与该第二基板相对,用以提供一光源自该第一偏光片或该第二偏光片穿越该液晶层,使得该第二基板侧或该第一基板侧系处于穿透模式显示。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可双面显示之液晶显示装置,更包括一视角补偿膜,设置于该第一偏光片上且与该第一基板相对。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可双面显示之液晶显示装置,更包括一视角补偿膜,设置于该第二偏光片上且与该第二基板相对。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可双面显示之液晶显示装置,更包括一控制装置,耦接至该第一基板及该第二基板之间,用以控制双面显示之影像时序处理。图式简单说明:第la图系绘示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可双面显示之液晶显示装置及其一侧之显示状态。第1b图系绘示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可双面显示之液晶显示装置及其另一相对侧之显示状态。第2a图系绘示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可双面显示之液晶显示装置及其一侧之显示状态。第2b图系绘示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可双面显示之液晶显示装置及其另一相对侧之显示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