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镇咳灵酒 |
摘要 |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之一是,按重量份取取罗汉果1-30份、大海子1-10份、青果1-5份,粉碎后用酒精度为30-60度的白酒80-100份,在0-30℃温度下依次浸提四次,每次浸提时间为24-96小时,然后合并四次浸提液并滤去渣质,即得;可在所得酒液中加入0.001-0.3份牛黄粉和0.01-5份蛇胆汁,并可勾兑成不同酒精度产品;技术方案之二是,按重量取取罗汉果1-30份、大海子1-10份、青果1-5份,粉碎后用酒精度为0.1-60度的白酒在常温下依次浸提四次,每次浸提时间为10-30小时,合并四次浸提液并过滤即得;还可加入0.001-0.3份牛黄粉和0.1-5份蛇胆汁。本发明能抵抗人体呼吸道感染,特别是对咳嗽、咽喉肿痛、牙痛、支气管炎等症状有明显辅助疗效。不同酒精度系列产品能适应不同服用者。 |
申请公布号 |
CN1219044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5.09.14 |
申请号 |
CN01114599.4 |
申请日期 |
2001.07.20 |
申请人 |
许连科 |
发明人 |
许连科 |
分类号 |
C12G3/04;A61K35/78;A61P11/00 |
主分类号 |
C12G3/04 |
代理机构 |
长沙正奇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马强 |
主权项 |
1、一种保健酒,其特征是它是通过以下工艺制得的:(1)取罗汉果1-30份、大海子1-10份、青果1-5份,粉碎后用酒精度为30-60度的白酒80-100份在0--30℃温度下依次浸提四次,每次浸提时间为24-96小时;(2)在上述0--30℃温度下将所述四次浸提液合并后过滤去除渣质,即得。 |
地址 |
410101湖南省长沙市黑石铺市肉联厂内长沙市天心区征龙酒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