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监视用数字视频录像机的监视数据记录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是关于监视用数字视频录像机的监视数据记录方法,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该方法是,在监视用相机内部设置的或连接设置的微处理器反复检测出同一模式的音频信号时,将该事实告知用户。然后,根据上述用户的要求,选择性的将上述监视用相机拍摄的视频或者音频信号中的至少一个以上记录或者不记录到设置在装置内部的硬盘上,从而可以防止在记录容量有限的硬盘内反复记录不必要的相同模式的视频数据,有效利用记录容量有限的硬盘。 |
申请公布号 |
CN1658669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5.08.24 |
申请号 |
CN200410016401.2 |
申请日期 |
2004.02.18 |
申请人 |
上海乐金广电电子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崔成昊 |
分类号 |
H04N7/18;H04N5/77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代理机构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陈亮 |
主权项 |
1.一种监视用数字视频录像机的监视数据记录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阶段,在监视用相机内部设置的或连接设置的微处理器反复检测出同一模式的音频信号时,将该事实告知用户;第二阶段,根据上述用户的要求,选择性的将上述监视用相机拍摄的视频或者音频信号记录或者不记录到设置在装置内部的记录媒体上。 |
地址 |
201206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出口加工区云桥路60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