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磷酸脂改性的地板抛光剂用乳胶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磷酸酯改性的地板抛光剂用乳胶,采用乳液聚合法制备,所述的乳胶中,其单体组分为:含有磷酸酯功能单体,用量为单体总量的0.1~25%;含有C3~C6的烯基羧酸,用量为单体总量的0.5~30%;含有C4~C10的(甲基)丙烯酸烷基酯,用量为单体总量的30~60%;含有乙烯基的乙烯基芳香族化合物,用量为单体总量的20~60%。采用本发明配制的地板抛光剂,具有非常好的耐久性。同时,使用这种地板抛光剂乳胶配制的抛光剂组合物在高湿度下具有非常好的成膜性能和重涂性能,拓宽了地板抛光剂组合物的应用范围,降低了地板抛光剂对应用环境的要求。
申请公布号 CN1618821A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5.25
申请号 CN200310108751.7 申请日期 2003.11.21
申请人 上海瑞珀聚合物有限公司 发明人 傅乐峰;郑柏存;冯中军
分类号 C08F2/44;C08K5/521;C09G1/16 主分类号 C08F2/44
代理机构 上海蓝迪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徐筱梅
主权项 1、一种磷酸酯改性的地板抛光剂用乳胶,采用乳液聚合法制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乳胶中,其单体组分为:a、含有磷酸酯功能单体,用量为单体总量的0.1~25%;b、含有C3~C6的烯基羧酸,用量为单体总量的0.5~30%;c、含有C4~C10的(甲基)丙烯酸烷基酯,用量为单体总量的30~60%;d、含有乙烯基的乙烯基芳香族化合物,用量为单体总量的2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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