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桌体构造,其包含:一基座,其顶面凹设形成一置物空间;一活动桌面,其用以遮盖该基座之置物空间;及一滑动机构,其设有至少二滑轨及至少二滑块,该滑轨及滑块分别选择对应设置于该活动桌面及基座之间,使该活动桌面可相对该基座自由滑动。2.依申请专利范围1之桌体构造,其另设有至少一限位装置于该基座外缘,该限位装置包含一限位栓及一切换开关,其用以限定该活动桌面的自由滑动。3.依申请专利范围2之桌体构造,其中活动桌面下方对应该限位装置之限位栓开设至少一限位孔。4.依申请专利范围1之桌体构造,其中该滑动机构可装设于该基座之置物空间之内壁。5.依申请专利范围1之桌体构造,其中该滑动机构可装设于该基座外侧。6.依申请专利范围1之桌体构造,其中该滑动机构可环设于该基座之置物空间之顶面周缘。7.依申请专利范围1之桌体构造,其基座上对应该滑动机构开设至少二开槽,其用以提供该滑轨所需之作动空间。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本创作第一实施例之桌体构造之分解示意图。第2图:本创作第一实施例之桌体构造之组合剖示图。第3图:本创作第2图之滑动机构及限位装置之局部放大运作示意图。第4图:本创作第2图之滑动机构及限位装置之另一局部放大示意图。第5图:本创作第一实施例之桌体构造之组合侧视图。第6图:本创作第一实施例之桌体构造之使用示意图。第7图:本创作第二实施例之桌体构造之组合剖示图。第8图:本创作第三实施例之桌体构造之组合剖示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