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警示装置,包含:一壳体单元,包括一中空的壳体、一由该壳体所界定的容室,及至少一由该容室向外延伸至该壳体外的开口;及一工作单元,包括一工作电路、一与该工作电路电连接的切换开关,及至少一设置于该容室中并与该工作电路电连接的发光元件;该发光元件是藉由该工作电路产生变化性的闪烁亮度,并藉由该切换开关决定闪烁频率。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警示装置,其中,该壳体单元更包括至少一设置于该容室中的反光片,及至少一设置于该开口处的透光片。3.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警示装置,当该发光元件所发出的是白光,则该透光片以黄色为佳,当该发光元件所发出的是黄光,则该透光片以无色透明为佳。4.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警示装置,其中,该发光元件所产生之变化性的闪烁亮度,是以由弱至强为较佳。图式简单说明:图1是一立体图,说明习知之警示装置;图2是一示意图,说明上述该警示装置的使用状态;图3是一侧示图,说明本新型警示装置的第一较佳实施例;图4是一剖视图,说明上述该第一较佳实施例中,该警示装置的一壳座;图5是一剖视图,说明上述该第一较佳实施例中,该警示装置的一壳盖;图6是一立体图,说明上述该第一较佳实施例中,该警示装置的一反光片;图7是一示意图,说明上述该第一较佳实施例中,该反光片的表面结构;图8是一示意图,说明上述该第一较佳实施例中,该警示装置的一工作单元;图9是一侧示图,说明本新型警示装置的第二较佳实施例;图10是一剖视图,说明上述该第二较佳实施例中的组合结构:及图11是一示意图,说明上述该第二较佳实施例中的使用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