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手电筒(二)
摘要 (一)物品用途:一种手电筒(二),该手电筒(二)系可提供照明之功效者。(二)创作特点:本创作系有关一种手电筒(二)之新式样设计,其外观系经由创作人深思熟虑之后所设计完成,上述之手电筒(二),在外观布列及线条设计上乃如附图所示之造型,其中该手电筒(二)系由至少一具有圆形断面之主体及电池盖所组成,该主体之前端具有一向外扩展之锥状部,于锥状部之外缘环绕设置有若干个槽孔,该主体之前端面系具有一弧面且设有圆形凹槽,另外主体之一侧设有椭圆状凹入都,于该椭圆状凹入部设有一突出之按钮,同时配合于主体外缘环绕设有多数个等间隔之直线凹槽,整体不但予人一种新颖、简洁之视觉美感且能兼顾产品开启之方便性与实用性,足见创作人在整体之造型设计上倍下苦心;且该手电筒(二)从未被公开使用或见于任何刊物上,完全合乎「新颖性」及「创作性」之新式样专利要件,申请人爰依法提出新式样专利申请。
申请公布号 TWD104020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4.01
申请号 TW093300688 申请日期 2004.02.10
申请人 方础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陈志宁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何文渊 台北市信义区松德路171号2楼
主权项 如图所示「手电筒(二)」之新式样。 图式简单说明: 图一系为本创作之立体图; 图二系为本创作之前视图; 图三系为本创作之后视图; 图四系为本创作之左侧视图; 图五系为本创作之右侧视图; 图六系为本创作之俯视图; 图七系为本创作之仰视图。
地址 台北县汐止市大同路2段175号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