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鞋用负重器
摘要 一种鞋用负重器,此鞋用负重器系为一袋体,袋体有一容置空间可置入负重物,而且袋体利用车缝线将所述负重物固定于袋体之容置空间中,将已包含负重物之袋体利用鞋子之鞋带固定于鞋子。
申请公布号 TWM258623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3.11
申请号 TW093207418 申请日期 2004.05.12
申请人 姚美珍 发明人 姚美珍
分类号 A43C11/00 主分类号 A43C11/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洪尧顺 台北市内湖区行爱路176号3楼
主权项 1.一种鞋用负重器,该鞋用负重器系为一袋体,该袋体有一容置空间可置入负重物,而且该袋体利用车缝线将所述负重物固定于该袋体之容置空间中,且该袋体利用鞋子之鞋带固定于鞋子。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鞋用负重器,其中该袋体利用鞋子之鞋带固定于鞋子,系利用袋体之一侧面设有至少一个鞋带固定环,以使所述鞋子之鞋带能穿过该鞋带固定环而将该袋体固定于该鞋子。3.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鞋用负重器,其中该袋体之鞋带固定环,系利用一片体将两端固定于袋体,且使该片体呈弯曲状而成一鞋带固定环。4.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鞋用负重器,其中该片体将两端固定于袋体,其固定系利用车缝线将该片体缝于袋体中而固定。5.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鞋用负重器,其中该袋体利用鞋子之鞋带固定于鞋子,系利用该袋体之二侧设有复数个鞋眼孔,以使所述鞋子之鞋带能穿过该鞋眼孔而将该袋体固定于所述鞋子。6.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鞋用负重器,其中该袋体之鞋眼孔,系将袋体之二侧面设有复数个孔,再利用一鞋眼孔加强环铆接于所述袋体之孔中,以成所述之鞋眼孔。7.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鞋用负重器,其中该鞋眼孔加强环,系包含一鞋眼铆钉与垫片。8.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鞋用负重器,其中该鞋眼孔加强环之材质为铁或铜所组成之族群之其中一种。9.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鞋用负重器,其中该袋体之材质为皮革。10.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鞋用负重器,其中该负重物为复数个金属粒。11.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鞋用负重器,其中该金属粒之材质为钢或铁所组成之族群之其中一种。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系显示本创作之组合图。第二图系显示本创作之袋体剖面图。第三图系显示本创作之爆炸图。第四图系显示本创作之另一实施例爆炸图。第五图系显示本创作之另一实施例组合图。
地址 桃园县中坜市福寿一街63号12楼之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