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晶显示萤幕
摘要 物品用途本创作系有关于一种液晶显示萤幕之新式样,用于显示一画面。创作特点本创作系有关于一种液晶显示萤幕外观,特别是一种颠覆传统、符合潮流时尚、造型精致、有特殊视觉效果之液晶显示萤幕。如第1图所示,本创作系一薄型且具有简洁特色之液晶显示萤幕,显示萤幕主体正下方系为操作按键的位置,由一可升降之盖板所遮盖,使得本创作之液晶显示萤幕整体外观具有一致性;又如第2和3图所示,本创作之液晶显示萤幕的喇叭系以可拆卸的方式设置于显示萤幕主体的两侧,使用者可依其需要拆下或装设喇叭,另外,显示萤幕主体及二喇叭系由三个流线型支撑架所支持,其排列的方式将现代感融入高科技美学中;又如第4和5图所示,从液晶显示萤幕侧面观之,其超薄之设计使其造型别具特色;第8图系显示本创作之液晶显示萤幕的背面。本创作之液晶显示萤幕各部份皆设计成符合美学之外观,予人一种匀称的感觉。整体观之,本创作之液晶显示萤幕,实为同类型液晶显示萤幕之中所罕见者。如上所述,本创作之液晶显示萤幕新颖前卫之外观造型设计,使本创作不仅独具创意,亦深具美感,诚为符合新式样专利要件的创新设计。
申请公布号 TWD102824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2.01
申请号 TW093302792 申请日期 2004.05.12
申请人 明基电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林镇山;马永川;王千睿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洪澄文 台北市大安区信义路4段279号3楼;颜锦顺 台北市大安区信义路4段279号3楼
主权项 如图所示「液晶显示萤幕」之新式样。 图式简单说明: 第1图为本创作立体图; 第2图为本创作前视图; 第3图为本创作后视图; 第4图为本创作左侧视图; 第5图为本创作右侧视图; 第6图为本创作俯视图; 第7图为本创作仰视图;以及 第8图为本创作另一视角立体图。
地址 桃园县龟山乡山莺路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