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显示器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显示器,其包括:一显示面板、一第一支架、一第一回转装置、一第二支架、以及一第二回转装置。第一回转装置用来将第一支架以可转动的方式固定于显示面板的第一侧,第二回转装置用来将第二支架以可转动的方式固定于显示面板的第一侧。第一支架以一第一方向转动,第二支架以一第二方向转动,且第一方向与第二方向不同。
申请公布号 CN2658877Y 申请公布日期 2004.11.24
申请号 CN200320100645.X 申请日期 2003.11.17
申请人 明基电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王千睿;张咸军;尹俊雄;林嘉泉
分类号 G09F9/00;G12B9/08 主分类号 G09F9/00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何秀明;李晓舒
主权项 1.一种显示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一显示面板;一第一支架;一第一回转装置,将第一支架以可转动的方式固定于显示面板的一第一侧;一第二支架;以及一第二回转装置,将第二支架以可转动的方式固定于显示面板的第一侧,第一支架以一第一方向转动,第二支架以一第二方向转动,第一方向与第二方向不同。
地址 台湾省桃园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