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可当自行车警示灯的手电筒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手电筒。使可当警示灯,方便、可靠的安装在自行车上。可当自行车警示灯的手电筒,其以一LED灯头座装设在一灯本体前端口内,以一透光的光罩盖锁固在灯本体前外缘锁合部上,将灯头座密封,并使灯头座与灯本体内的电源组件形成串联电源导通;其特征在于,该灯本体锁合部上,沿筒口外,角度平均的凸设有锁合块,而光罩盖内缘相对每一锁合卡块,对应形成有相同数目的L形卡合槽,并且,灯本体外侧身部处,开设有一小形凹槽。用于照明警示等。 |
申请公布号 |
CN2653280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4.11.03 |
申请号 |
CN03272017.3 |
申请日期 |
2003.06.11 |
申请人 |
世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廖速璋;廖帝顺 |
分类号 |
F21L4/00;F21V31/00;B62J6/00 |
主分类号 |
F21L4/00 |
代理机构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史欣耕 |
主权项 |
1.可当自行车警示灯的手电筒,其以一LED灯头座装设在一灯本体前端口内,以一透光的光罩盖锁固在灯本体前外缘锁合部上,将灯头座密封,并使灯头座与灯本体内的电源组件形成串联电源导通;其特征在于,该灯本体锁合部上,沿筒口外,角度平均的凸设有锁合块,而光罩盖内缘相对每一锁合卡块,对应的形成有相同数目的L形卡合槽,并且,灯本体外侧身部处,开设有一小形凹槽。 |
地址 |
台湾省台中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