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当自行车警示灯的手电筒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手电筒。使可当警示灯,方便、可靠的安装在自行车上。可当自行车警示灯的手电筒,其以一LED灯头座装设在一灯本体前端口内,以一透光的光罩盖锁固在灯本体前外缘锁合部上,将灯头座密封,并使灯头座与灯本体内的电源组件形成串联电源导通;其特征在于,该灯本体锁合部上,沿筒口外,角度平均的凸设有锁合块,而光罩盖内缘相对每一锁合卡块,对应形成有相同数目的L形卡合槽,并且,灯本体外侧身部处,开设有一小形凹槽。用于照明警示等。
申请公布号 CN2653280Y 申请公布日期 2004.11.03
申请号 CN03272017.3 申请日期 2003.06.11
申请人 世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廖速璋;廖帝顺
分类号 F21L4/00;F21V31/00;B62J6/00 主分类号 F21L4/00
代理机构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史欣耕
主权项 1.可当自行车警示灯的手电筒,其以一LED灯头座装设在一灯本体前端口内,以一透光的光罩盖锁固在灯本体前外缘锁合部上,将灯头座密封,并使灯头座与灯本体内的电源组件形成串联电源导通;其特征在于,该灯本体锁合部上,沿筒口外,角度平均的凸设有锁合块,而光罩盖内缘相对每一锁合卡块,对应的形成有相同数目的L形卡合槽,并且,灯本体外侧身部处,开设有一小形凹槽。
地址 台湾省台中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