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处理讯息发送之方法,用以提供使用者透过一通讯网路进行讯息传送,该处理讯息发送之方法包括:令一讯息传输模组依据使用者藉由一输入模组所输入之编辑讯息指令编辑讯息;令该讯息传输模组将编辑完成之讯息透过该通讯网路传送至一讯息处理模组;令该讯息处理模组将该讯息传输模组所传送之讯息储存于一缓冲暂存模组,并同时将该讯息传送至一目的网路终端装置;以及令该讯息处理模组判断该讯息是否成功传送至该目的网路终端装置,若该讯息处理模组判断该讯息未成功传送至该目的网路终端装置,则该讯息处理模组将该储存于该缓冲暂存模组中之讯息重新发送,并继续此步骤之判断工作;反之,若该讯息处理模组判断该讯息成功传送至该目的网路终端装置,则令该讯息处理模组将该储存于该缓冲暂存模组中之讯息删除。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处理讯息发送之方法,其中,该编辑完成之讯息系呈现于一显示模组上。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处理讯息发送之方法,其中,该通讯网路包括至少一网路终端装置以及至少一伺服装置。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处理讯息发送之方法,该讯息传输模组、输入模组及显示模组系建构于该网路终端装置中;该讯息处理模组及缓冲暂存模组系建构于该伺服装置中。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处理讯息发送之方法,其中,该网路终端装置及该伺服装置可为工作站、个人电脑、笔记型电脑、液晶电脑、平板电脑、掌上型电脑、个人数位助理以及行动电话其中之一者。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处理讯息发送之方法,其中,该输入模组系键盘以及滑鼠其中之一者。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处理讯息发送之方法,其中,该显示模组系为一萤幕。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处理讯息发送之方法,其中,该通讯网路系网际网路、公衆电话交换网路(PSTN)以及行动电话网路其中之一者。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处理讯息发送之方法,其中,该讯息系电子邮件。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处理讯息发送之方法,其中,该伺服装置系电子邮件伺服器(Mail Server)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处理讯息发送之方法,其中,该电子邮件之格式系超文件标示语言格式(HTML,Hypertext Markup Language)、纯文字格式以及多格式文本格式(RTF,Rich Text Format)其中之一者。12.一种处理讯息发送之系统,用以提供使用者透过一通讯网路进行讯息传送,该处理讯息发送之系统至少包括:一输入单元,其系用以供该网路终端装置之使用者输入指令;一讯息传输模组,其系用以依据使用者藉由该输入模组所输入之编辑讯息指令以编辑讯息,并将编辑完成之讯息透过该通讯网路传送至该伺服装置;以及一讯息处理模组,其系用以将该讯息传输模组所传送之讯息储存于一缓冲暂存模组,且同时将该讯息传送至目的网路终端装置,藉以判断该讯息是否成功传送至一目的网路终端装置,俾于该讯息成功传送时将该缓冲暂存模组中之讯息删除;并于未成功传送至该目的网路终端装置时,重新发送该讯息。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处理讯息发送之系统,其中,复包括一显示模组,用以呈现该编辑完成之讯息。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处理讯息发送之系统,其中,该通讯网路包括至少一网路终端装置以及至少一伺服装置。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处理讯息发送之系统,其中,该讯息传输模组、输入模组及显示模组系建构于该网路终端装置中;该讯息处理模组及缓冲暂存模组系建构于该伺服装置中。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处理讯息发送之系统,其中,该网路终端装置及该伺服装置可为工作站、个人电脑、笔记型电脑、液晶电脑、平板电脑、掌上型电脑、个人数位助理以及行动电话其中之一者。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处理讯息发送之系统,其中,该输入模组系键盘以及滑鼠其中之一者。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处理讯息发送之系统,其中,该显示模组系为一萤幕。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处理讯息发送之系统,其中,该通讯网路系网际网路、公衆电话交换网路(PSTN)以及行动电话网路其中之一者。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处理讯息发送之系统,其中,该讯息系电子邮件。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之处理讯息发送之系统,其中,该伺服装置系电子邮件伺服器(Mail Server)。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之处理讯息发送之系统,其中,该电子邮件之格式系超文件标示语言格式(HTML,Hypertext Markup Language)、纯文字格式以及多格式文本格式(RTF,Rich Text Format)其中之一者。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为一系统方块图,其所示系本发明之处理讯息发送之系统的基本架构示意图;第2图为一资料结构示意,用以说明第1图之电子邮件缓冲暂存模组内所储存的电子邮件内容;以及第3图为一流程图,用以说明本发明之处理讯息发送之方法所需执行的步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