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直接施加于光记录媒体的电子物品监视标记 |
摘要 |
一种电子物品监视标记(10)适用于直接施加光记录媒体,诸如小型光盘、CD-ROM、激光视盘、数码视盘等等。标记包括支承片(12)和一个或者多个如此放置的标记元件(16,18),从而标记的质量分布关于标记的中心对称地设置。当标记适当地位于光记录媒体上时,这保证了标记不对媒体的机械平衡产生负面影响。 |
申请公布号 |
CN1160583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4.08.04 |
申请号 |
CN97191783.3 |
申请日期 |
1997.01.14 |
申请人 |
美国3M公司 |
发明人 |
蔡金朗;切斯特·彼得罗夫斯基;丽塔·M·伦德沃尔;诺曼·L·科宁;约翰·G·菲茨杰拉德 |
分类号 |
G01V15/00 |
主分类号 |
G01V15/00 |
代理机构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沈昭坤 |
主权项 |
1.一种用于光记录媒体的电子物品监视标记,其特征在于所述标记包括:两个细长的具有平行延长轴的标记元件;具有中心孔的支承片,所述支承片适用于支持平行排列,并对称地设置在所述中心孔的相对侧的所述标记元件,从而所述标记具有关于所述标记中心对称设置的质量分布;以及粘合剂层,用于将所述标记附于所述光记录媒体,从而,当把所述标记适当地附于所述光记录媒体时,所述光记录媒体的机械平衡不受到负面影响。 |
地址 |
美国明尼苏达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