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机动车刹车程度警示系统
摘要 一种机动车刹车程度警示系统,属车辆照明及信号装置,解决现行机动车刹车灯只标识刹车而无法将刹车减速的模式与程度明确地传达给后面随行车辆,从而易于产生追尾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案由不同模式和程度的刹车减速信息收集及信息分区显示两部分构成,其信息收集部分由固定于油门踏板杆前的限位继电器和并联连接于刹车油路管上的三个压力开关及并联于速度表的速度继电器构成,其信息分区显示部分由通过限位继电器接点控制后跨接于15V发电机电源与地间的第I区域灯、区域间隔灯和通过三个压力开关常开接点控制后跨接于30V电瓶电源与地间的第II、III、IV区域灯及通过速度继电器常开接点、限位继电器接点控制后跨接于1 5V发电机电源及地间的I、II、III、IV区域灯构成。
申请公布号 CN2630041Y 申请公布日期 2004.08.04
申请号 CN03204074.1 申请日期 2003.02.13
申请人 张霆 发明人 张霆
分类号 B60Q1/44 主分类号 B60Q1/44
代理机构 天津市宗欣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王化一
主权项 1.一种机动车刹车程度警示系统,由刹车减速信息收集部分和刹车减速信息显示部分构成,其特征是:它是由不同模式和程度的刹车减速信息收集部分及将不同模式和程度刹车减速信息分区显示部分构成,其具体为:不同模式和程度的刹车减速信息收集部分由固定于油门踏板杆前的限位继电器、并联连接于刹车油路管上的三个开关压力不同的压力开关及与速度表并联的速度继电器构成;其不同模式和程度刹车减速信息分区显示部分由通过限位继电器接点控制后跨接于15V发电机电源及地间的第I区域灯及区域间隔灯和分别通过上述三个压力开关常开接点控制后跨接于30V电瓶电源及地间的第II、III、IV区域灯及通过速度继电器常开接点、限位继电器接点控制后跨接于15V发电机电源及地间的第I、II、III、IV区域灯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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