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晶显示器
摘要 (一)物品用途:本创作之液晶显示器系用以作为影像显示用装置。(二)创作特点:本创作系有关于一种液晶显示器,特别是有关于一种具有头盔造型之液晶显示器。如第1、2、4图所示,本创作之液晶显示器所具有之头盔外型的原始概念系渊源于美式足球运动,其最大的特色在于不对称之新颖设计。如第3、5、6、7图所示,右侧之头部护栏除了展现出一种高张力、高美感之外,略呈三角形之底座更令整体结构可以诠译出极为舒适的流畅性,似乎是一群所向无敌的勇士,准备披挂上阵,迎接一场即将而来的大战。于液晶显示器之整体结构上的各项巧思是可采用特殊材料之射出成型的方式来达成,并且可在喷漆的涂覆作用下更可充份呈现出其所独具之力量感与神秘性,无疑地是极具巧思及高度创意之现代电子产品。如上所述,本创作之新颖的外观造型设计,使本创作不仅独具创意,亦深具美感,诚为符合新式样专利要件的创新设计。
申请公布号 TWD100011 申请公布日期 2004.08.01
申请号 TW092306964 申请日期 2003.11.19
申请人 瀚斯宝丽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林炳昕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洪澄文 台北市大安区信义路四段二七九号三楼;颜锦顺 台北市大安区信义路四段二七九号三楼
主权项 如图所示「液晶显示器」之新式样。 图式简单说明: 第1图系表示本创作液晶显示器之立体图; 第2图系表示本创作液晶显示器之前视图; 第3图系表示本创作液晶显示器之后视图; 第4图系表示本创作液晶显示器之左侧视图; 第5图系表示本创作液晶显示器之右侧视图; 第6图系表示本创作液晶显示器之俯视图;以及 第7图系表示本创作液晶显示器之仰视图。
地址 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四八○号十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