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内容传送系统及携带终端播放器及内容提供者
摘要 本发明之目的系提供一种对应携带终端播放器之内容传送系统。本发明之构成,内容传送系统40,系由备有:拥有内容伺服器1与使用者下载资讯3与权利资讯4之使用者资讯资料库5经由通讯网6以SMDI进入.退出规则(check-incheck-out rule)进行传送内容提供者30,与具有再生下载于记录媒体11内容Cz之记录媒体再生机能与将可再生权利M送回内容提供者30进入( checkin)机能之使用者之携带终端播放器20所构成,内容提供者30对于携带终端播放器传送时,进行对于内容Cz退出(checkout)数之管理,使用者欲进入所传送内容Cz时,上述携带终端播放器20系消除该内容再生之密码化键及档案名登录,同时,将可再生之权利M送返上述使用者资讯资料库5之权利资讯4,内容提供者30系依据进入.退出规则进行内容传送管理。
申请公布号 TW589836 申请公布日期 2004.06.01
申请号 TW090110290 申请日期 2001.04.30
申请人 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德江纯
分类号 H04L29/00;H04L9/00;H04L12/00;G06F17/00 主分类号 H04L29/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市中山区南京东路二段一二五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内容传送系统,其特征为,具有由: 内容伺服器:存储经编写内容,与 内容提供器:具有拥有各契约使用者内容之下载资 讯与权利资讯之记录领域之使用者资讯资料库,而 对于契约使用者经由通讯网进行内容之传送,与 携带终端机播放器:契约使用者持具有再生下载于 记录媒体内容之记录媒体再生机能,与将可再生所 下载内容之权利送回上述内容提供者之再生权利 送回机能所构成, 上述内容提供者系传输对于上述契约使用者之携 带终端机播放器之内容时进行对于上述契约使用 者该内容之下载次数之管理,可再生将上述契约使 用者被传输之内容送回上述内容提供者时,上述携 带终端机播放器系消除记录于记录媒体之该内容 之再生密码化键及档案名登录并且将可再生之权 利送回上述使用者资讯资料库之权利资讯记录领 域,上述内容提供者系进行对于上述契约使用者之 内容传输管理。2.一种内容传送系统,其特征为,具 有由: 内容伺服器:存储经编写内容,与 内容提供器:具有拥有各契约使用者内容之下载资 讯与权利资讯之记录领域之使用者资讯资料库,而 对于契约使用者经由通讯网依照SDMI之进入退出 规定进行内容之传送,与 携带终端机播放器:契约使用者所持有具有再生下 载于记录媒体内容之记录媒体再生机能,与将可再 生所下载内容之权利送回上述内容提供者之进入 机能所构成, 上述内容提供者系对于上述契约使用者之携带终 端机播放器传送内容时进行上述契约使用者之该 内容之退出数之管理,将上述契约使用者所传送之 内容进入于上述内容提供者时,上述携带终端机播 放器系消除该内容再生之密码化键及档案名登录 并且将可再生之权利回送于上述使用者资讯资料 库之权利资讯领域,上述内容提供者系对于上述契 约使用者之内容传送管理依照SDMI之进入退出规 定进行。3.一种内容传送系统,其特征为,具有由: 内容伺服器,与 内容提供者:具有拥有各契约使用者内容之下载资 讯与权利资讯之记录领域之使用者资讯资料库,而 对于契约使用者经由通讯网进行内容之传送及从 使用者迁移之内容之内容伺服器之保存与传送,具 有再生下载于记录媒体之内容之记录媒体再生机 能,与将可再生所下载内容之权利送回上述内容提 供者之进入机能之契约使用者所持有之携带终端 播放器所构成, 上述契约使用者系在上述携带终端播放器对于上 述内容提供者之内容伺服器将经切割之内容依照 SDMI规定迁移时,以后,上述内容提供者系将对于契 约使用者之上述被迁移内容之传送管理依照SDMI规 定之进入退出规定进行。4.一种内容传送系统, 其特征为,具有由: 内容提供者:具有存储经编写内容之内容伺服器对 于内容分配者供给上述内容,内容分配者:具有存 储存从上述内容提供者所供给之内容之传送用内 容伺服器,与拥有各契约使用者内容之下载资讯与 权利资讯之记录领域之资讯资料库,对于契约使用 者传送内容,与 携带终端播放器:契约使用者所持有具有再生上述 内容分配者所传送之记录媒体所下载之内容之记 录媒体再生机能,与将可再生所下载内容之权利送 回上述内容分配者之进入机能所构成, 上述内容分配者对于上述契约使用者之携带终端 播放机传送内容时,进行对于上述契约使用者之该 内容之退出数之管理,上述契约使用者将所传送内 容进入于上述内容分配者时上述携带终端播放器 为消除该内容之再生之密码化键及档案名登录并 且将可再生之权利返送于上述使用者资讯资料库 之权利资讯领域,上述内容分配者系从上述传送用 内容伺服器将对于上述携带终端播放器之该内容 之传送管理依照SDMI之进入退出规定进行。5.如 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内容传送系统,其中具有存 储内容分配者系具有契约使用者所编写内容之使 用者用内容伺服器,契约使用者为将上述内容对于 上述使用者伺服器边进行切割及压缩处理直接传 送或记录于记录媒体之后依照SDMI规定迁移时,以 后,上述内容分配者系将从上述使用者用内容伺服 器对于契约使用者之携带终端播放器之该内容之 传送管理依照SDMI之进入退出规定进行。6.一种 内容传送系统,其特征为,具有由: 内容提供者:具有存储经编写内容之内容伺服器对 于内容分配者供给上述内容, 内容分配者:具有存储存从上述内容提供者所供给 内容之传送用内容伺服器,与拥有各契约使用者内 容之下载资讯之记录领域之资讯资料库,与 内容伺服器:具有存储从上述内容分配者所传送内 容或契约使用者所切割之内容或移动之内容使用 者,与 使用者资讯资料库:拥有各契约使用者之内容权利 资讯,与 一般伺服器业者:对于契约使用者之携带终端播放 机从上述使用者用内容伺服器传送内容,与 具有从上述内容分配者或再生上述一般伺服器业 者下载于记录媒体之内容之记录媒体再生机能,与 将可再生所下载内容之权利送回上述一般伺服器 业者之进入机能之契约使用者所持有之携带终端 播放器所构成, 将上述契约使用者所购卖下载于记录媒体内容对 于一般伺服器业者之使用者用内容伺服器依照SDMI 规定移动时,或契约使用者边进行切割及压缩处理 直接传送内容或记录于记录媒体之后依照SDMI规定 迁移时,以后,上述一般伺服器业者系将从上述使 用者用内容伺服器对于契约使用者之携带终端播 放器之上述内容之传送管理依照SDMI规定进行。7. 一种携带终端播放器,其特征为, 具有将经由通讯网所传送之内容下载于记录媒体 之下载机能,与再生将下载于上述记录媒体内容之 记录媒体再生机能,将所传送之内容之上述可再生 之权利返送于传送侧时,消除记录于上述记录媒体 该内容之再生密码化键及档案名登录。8.一种内 容提供者,其特征为: 具有存储所编写内容之内容伺服器,与拥有各契约 使用者内容之下载资讯与权利资讯之记录领域之 使用者资讯资料库,关于对于上述契约使用者之携 带终端播放器之内容传送,该传送内容之下载次数 与藉对于从上述携带终端播放器所返送可再生之 权利之上述使用者资讯资料库之登录管理或依照 SDMI之进入退出规定进行传送管理。9.一种内容 提供者,其特征为: 具有内容伺服器,与拥有各契约使用者内容之下载 资讯与权利资讯之记录领域之使用者资讯资料库, 上述契约使用者之携带终端播放器之内容传送及 从使用者被迁移之内容对于上述内容伺服器保存 与将对于上述携带终端播放器之传送依照SDMI之进 入退出规定进行。图式简单说明: 第1图系关于第1内容之传送系统之构成图。 第2图系关于第2内容之传送系统之构成图。 第3图系关于第3内容之传送系统之构成图。 第4图系关于第4内容之传送系统之构成图。 第5图系关于本发明之携带终端播放器之方块图。 第6图系习知内容传送系统之构成图。 第7图系用来说明接收SDMI所设想之内容传送之PC( LCM)与记录媒体与PD之3个范畴之构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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