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电致变色器件 |
摘要 |
本发明生产一种支承或自支持电致变色器件,其包括:至少一个电致变色元件,该元件包括(i)至少一种在至少一种氧化态下能够导电的材料和(ii)至少一种电致变色材料,其中,所述材料(i)和(ii)可以相同或不同;至少一层和所述电致变色元件直接电接触的固化电解质层;和至少两个适于和电压电源电连接的电极,以在其间产生电势差;每一个所述电极都与至少一个所述电解质层直接电接触,并且与所述电致变色元件没有直接电接触。本发明还提供加入该器件的显示器及其生产方法。本发明还提供一种电化学有源元件的寻址方法。 |
申请公布号 |
CN1496492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4.05.12 |
申请号 |
CN02806128.4 |
申请日期 |
2002.03.07 |
申请人 |
阿克里奥公司 |
发明人 |
马滕·阿姆加思;托马斯·库格勒;马格努斯·伯格伦;汤米·雷莫尼恩 |
分类号 |
G02F1/155 |
主分类号 |
G02F1/155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封新琴;巫肖南 |
主权项 |
1、一种支承或自支持电致变色器件,其包括:-至少一个电致变色元件,该元件包括(i)至少一种在至少一种氧化态下能够导电的材料和(ii)至少一种电致变色材料,其中,所述材料(i)和(ii)可以相同或不同;-至少一层和所述电致变色元件直接电接触的固化电解质层;和-至少两个适于和电压电源电连接的电极,以在其间产生电势差;每一个所述电极都与至少一个所述电解质层直接电接触,并且与所述电致变色元件没有直接电接触。 |
地址 |
瑞典基斯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