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倍频显微系统,包含有:一雷射装置,可发射具有给定波长的雷射光束;一显微镜装置,可接收该雷射光束,并将该雷射光束投射至一观察样本上,而产生一观察光束;一分光装置,将该观察光束分解成二倍频部份及三倍频部份;以及光侦测装置,可分别侦测前述的二倍频及三倍频光,并转换成相对应的第一及第二电气信号。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倍频显微系统,进一步包含有一电脑系统,可接收该等第一和第二电气信号,并加以处理,以形成观察样本的影像。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倍频显微系统,其中该给定波长系1200nm至1350nm。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倍频显微系统,其中该给定波长为1230nm。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倍频显微系统,其中该给定波长系1600nm至2000nm。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倍频显微系统,其中该雷射装置为铬贵橄榄石雷射。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倍频显微系统,进一步包含有扫描装置,可将该雷射光束在该观察样本内部进行二维平面的扫描。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倍频显微系统,其中该显微镜装置包含有一聚光镜,用以将观察光束滙聚至分光装置上。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倍频显微系统,其中该雷射装置为短脉冲雷射。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倍频显微系统,其中该给定波长系不会使雷射光束在观察样本上产生自发性萤光反应的波长。11.一种倍频显微术,包含有下列步骤:设置一雷射装置,以发射出具有给定波长的雷射光束;利用一显微镜装置将该雷射光束投射至一观察样本上,以产生一观察光束,其中包含有二倍频光及三倍频光;将该观察光束中的二倍频光及三倍频光分离开;将前述的二倍频及三倍频光分别转换成相对应的第一及第二电气信号;以及处理该等第一和第二电气信号,而形成观察样本的影像。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倍频显微术,其中该等第一和第二电气信号系由一电脑系统加以处理,以形成该观察样本影像。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倍频显微术,其中该给定波长系1200nm至1350nm。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倍频显微术,其中该给定波长为1230nm。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倍频显微术,其中该给定波长系1600nm至2000nm。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倍频显微术,其中该雷射装置为铬贵橄榄石雷射。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倍频显微术,进一步包含有将该雷射光束在该观察样本内部进行二维平面扫描的步骤。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倍频显微术,其中该雷射装置为短脉冲雷射。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倍频显微术,其中该给定波长系不会使雷射光束在观察样本上产生自发性萤光反应。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是本发明之倍频显微系统的示意方块图。第二图是本发明之倍频显微系统中所采用之雷射光源在照射样本后所产生的发散光谱,其中可同时看到明显的二倍频及三倍频信号。第三图至第六图显示出利用本发明之倍频显微术观察班马鱼卵分裂的不同阶段,以及由习用二倍频及三倍频技术所得之结果的比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