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咬牙器(二)
摘要 一、物品用途:本创作系关于一种咬牙器(二),尤指一种应用于可供婴儿咬牙的咬牙器形状设计。二、创作特点:配合参看各图所示,其包括一环部,于环部上以间隔距离设有数个装饰物,环部具有一经设计后的可爱动物造形,该动物造形的翅膀呈展开状,搭配呈圆形的头部,该头部两面的脸部表情各不相同,一面为微笑的眼睛,另面为圆形大大的眼睛,分别配合呈椭圆形的鼻子,可呈现出相当可爱的模样。整体观察,本创作设计具有相当可爱的视觉质感,其有别于以往同类型咬牙器的设计,爰依法具文提出申请。
申请公布号 TW581618 申请公布日期 2004.03.21
申请号 TW092301101 申请日期 2003.02.27
申请人 长弘贸易有限公司 发明人 龚孟超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镒珠 台北市中山区长安东路二段一一二号九楼
主权项 如图所示「咬牙器(二)」之新式样。图式简单说 明: 第一图系本创作立体图。 第二图系本创作前视图。 第三图系本创作后视图。 第四图系本创作左侧视图。 第五图系本创作右侧视图。 第六图系本创作俯视图。 第七图系本创作仰视图。
地址 台北县五股乡中兴路一段八号八楼之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