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最大引导点火强度的、供给气体燃料的压燃式发动机
摘要 在引导点火的、供给气体燃料的压燃式发动机中,控制引燃燃料喷射和/或点火,从而保持Dp/Di<1,这里,Dp是引导喷射过程的时间,而Di是喷射延迟时间,该喷射延迟时间是从引燃燃料喷射开始(Tp)到引燃燃料自燃开始(Ti)所测得的。当混合时间Dm位于引燃燃料喷射结束和自燃开始之间时,Dp/Di小于1。这种混合时间能使所喷射出来的引燃燃料全部分布在整个燃烧室中,并且与燃烧室内的气态燃料/空气充量进行混合,及在着火之前进行汽化,从而提高了引燃燃料、气态燃料和空气的非均匀混合的预混合燃烧,并且大大地减少了NOx排放。根据一个接一个的循环不、全速和负荷范围,使Dp/Di(或者它的特性如Dm、Di)最好保持在预定的范围内,从而在所有发动机工作条件下使点火强度最大化。所得到的引导点火强度的最大值可以产生大约200KW/l的发动机排量的瞬时功率。
申请公布号 CN1479006A 申请公布日期 2004.03.03
申请号 CN02141920.5 申请日期 2002.08.27
申请人 净化空气合伙公司 发明人 尼尔斯·J·贝克;克雷西米尔·格伯特;王凯清
分类号 F02D43/00 主分类号 F02D43/00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刘志平
主权项 1.一种把引燃燃料充量喷射到压燃式发动机的燃烧室中从而点燃燃烧室内的气态燃料充量的方法,该方法包括:控制引燃燃料喷射的开始定时Tp、引燃燃料喷射时间Dp和点火延迟时间Di中的至少一个,从而使Dp/Di<1。
地址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