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光学材料用组成物,其特征为相对于光学材 料用组成物100重量份而言,含有至少一种1~99重量 份之下述式(1)所示化合物、及含有1~99重量份之具 有硫原子的有机化合物、异氰酸酯化合物、或异 硫化氰酸酯化合物, (其中,R1.R2及R3系各表示独立的碳数1~10之烃基或氢 原子,X1.X2及X3系各表示独立的S、Se或Te,Y1.Y2及Y3系 各表示独立的-Sa-[(CH2)bS]cH,a系表示0~2.b系表示0~4.c 系表示0~2之整数)。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光学 材料用组成物,其中于式(1)中X1.X2及X3各为S或Se。3.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光学材料用组成物,其中 于式(1)中X1.X2及X3为S。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 光学材料用组成物,其中具有硫原子之有机化合物 系为在一分子中具有1个以上下述式(2)所示基之化 合物。 (其中,R4系表示碳数1~10之烃基,R5.R6及R7系各表示碳 数1~10之烃基或氢原子,Y系表示O、S、Se或Te,m系表 示1~5.n系表示0~5.p系表示0或1之整数)。5.一种光学 材料之制法,其特征为使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中 任一项之光学材料用组成物聚合硬化。6.一种以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制法所得之光学材料。7. 一种由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光学材料所成之光 学镜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