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电子机器,属于具备显示装置之电子机器中, 其特征系做为前述显示装置,具备形成有至少一层 之有机发光层挟持于阳极和阴极所成的有机电激 发光元件的有机电激发光显示装置,和液晶显示装 置。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电子机器,其中,上 述电子机器为携带型电话等之行动体终端者。3.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2项之电子机器,其中,于 非使用时或等待接收时,有机电激发光显示装置系 非显示装置,仅前述液晶显示装置成为显示状态者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2项之电子机器,其 中,前述有机电激发光显示装置之驱动方式为主动 驱动者。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2项之电子机 器,其中,前述液晶显示装置为半透过反射型液晶 显示装置者。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2项之电 子机器,其中,前述液晶显示装置为反射型液晶显 示装置者。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2项之电子 机器,其中,前述液晶显示装置之驱动方式为单纯 矩阵驱动者。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2项之电 子机器,其中,前述液晶显示装置之驱动方式为主 动矩阵驱动者。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2项之 电子机器,其中,前述液晶显示装置为黑白显示者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2项之电子机器,其 中,前述液晶显示装置为全彩显示者。11.如申请专 利范围第1项或第2项之电子机器,其中,对于前述液 晶显示装置之照明使用有机电激发光光源者。1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2项之电子机器,其中,具 有切换前述液晶显示装置和前述有机电激发光显 示装置之显示的机构。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 第2项之电子机器,其中,具有前述电子机器所备有 之电池之残余量成为所定之残余量时,停止有机电 激发光显示装置所成之显示,自动切换前述液晶显 示装置所成显示之机构。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 或第2项之电子机器,其中,具有于前述有机电激发 光显示装置驱动之状态,未操作之期间持续一定时 间时,自动切换前述液晶显示装置所成显示之机构 。图式简单说明: 【图1】本发明之电子机器之概略图。 【图2】本发明之电子机器之概略图。 【图3】显示本发明之电子机器之控制装置及驱动 电路之一构成例的方块图。 【图4】本发明之电子机器之概略图。 【图5】本发明之电子机器之概略图。 【图6】显示本发明之电子机器之控制装置及驱动 电路之其他构成例的方块图。 【图7】显示本发明之电子机器之控制装置及驱动 电路之其他构成例的方块图。 【图8】显示做为本发明之电子机器之其他之一例 的行动型之个人电脑之斜视图。 【图9】显示做为本发明之电子机器之其他之一例 的数位相机之斜视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