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车辆用灯具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使前透镜不发生树枝状条痕的车辆用灯具,该车辆用灯具(1)和(1′)配备有光源(3)、内装该光源(3)并形成灯室(4)的灯体(2)、配置在上述灯室(4)内以使上述光源(3)的射出光(P<SUB>1</SUB>)反射而形成外部照射光(P<SUB>2</SUB>)的反射镜(5)、以及封闭上述灯体(2)前开口的聚碳酸酯制的透明前透镜(10),上述反射镜(5)具有使上述光源(3)的射出光(P<SUB>1</SUB>)进行反射的主反射面(5a)、与该主反射面形成整体或与之分立的附加反射镜(6和6′),上述附加反射镜(6和6′)的前端部分(6a和6′a)与上述前透镜(10)对置,该车辆用灯具(1和1′)的透镜(10)上含有抗带静电剂(R)。
申请公布号 CN1129729C 申请公布日期 2003.12.03
申请号 CN01137047.5 申请日期 2001.10.16
申请人 株式会社小糸制作所 发明人 安间英任;中村孝也;田中真理子
分类号 F21S8/10;F21V5/04 主分类号 F21S8/10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杨梧;马高平
主权项 1.一种车辆用灯具,至少配备有光源、内装该光源的灯体、封闭该灯体前开口的树脂制的前透镜、以及配置在该前透镜和上述灯体所构成的灯室内的反射镜,上述反射镜具有使上述光源的射出光进行反射的主反射面、与该主反射面形成整体或与之分立的附加反射镜,上述附加反射镜的前端部分与上述前透镜对置;其特征在于:在上述前透镜中含有抗带静电剂。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