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因特网演示系统 | ||
摘要 | 一种因特网演示系统包括允许选定的远程用户对目标演示文件进行特定类型访问的可通过因特网访问服务器。仅拥有对目标演示文件的购买访问权的用户才可提交对演示文件拷贝的订购单。各个用户还被限定于该用户可获得的演示的拷贝类型,视频或数据。具有购买许可的用户还被分为拥有者状态和购买者状态。具有拥有者状态的用户可以授予或撤销非拥有者状态用户的购买许可。至少一个拥有者状态用户被另外指定为超级拥有者并可授予和撤销其他用户的拥有者状态。超级拥有者用户可以将其超级拥有者状态让给任何其他用户。 | ||
申请公布号 | CN1437152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3.08.20 |
申请号 | CN03104361.5 | 申请日期 | 2003.02.08 |
申请人 | 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S·纳尔逊;李家欣 |
分类号 | G06F17/60;G06F15/173 | 主分类号 | G06F17/60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杨凯;王勇 |
主权项 | 1.一种因特网演示创建和访问系统,它包括:网络服务器,用于控制通过因特网对演示文件的创建和执行访问,以及用于维护先前创建的演示文件的存储器,所述网络服务器维护注册用户的用户数据库和用户对演示文件分组信息的分组数据库,其中所述用户对演示文件分组信息包括将各个相应的注册用户与所述相应的注册用户创建的演示文件相关联的创建文件组、将各个相应的注册用户与所述相应的注册用户有执行访问权的演示文件相关联的可执行文件组以及将各个相应的注册用户与所述相应的注册用户已被授予购买访问权的演示文件相关联的可购买文件组;用户访问装置,用于通过因特网与所述网络服务器进行通信,以及用于将用户标识信息提交给所述网络服务器;其中所述网络服务器通过向所述用户访问装置授予与所述目标用户相关联的文件访问权许可,并且只接受其可购买文件组与所述目标用户相关联的那些演示文件的订购单,从而响应标识目标用户在注册用户的所述用户数据库内的所述用户标识信息。 |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