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轮式机动车的自动刹车系统
摘要 提供了一种避免碰撞判断部分,在本车辆与前面车辆之间的相对联系的基础上,判断是否能够通过操作方向盘和刹车踏板中的至少一个来避免碰撞,提供了一个避免碰撞预测部分,预测在从检测到相对联系开始经过一预定时间后,是否能够通过操作方向盘和刹车踏板中的至少一个来避免碰撞。当避免碰撞预测部分预测不可能避免碰撞时,产生一较低的刹车力,当避免碰撞判断部分判断不可能避免碰撞时,产生一较高的刹车力。
申请公布号 CN1425580A 申请公布日期 2003.06.25
申请号 CN02155917.1 申请日期 2002.12.11
申请人 日产自动车株式会社 发明人 渡边隆行;山田胜规
分类号 B60T7/12;B60T8/00 主分类号 B60T7/12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张祖昌
主权项 1.一种用于其中安装有刹车踏板和方向盘的机动车的自动刹车系统,该系统包括:一第一部分,用于检测该车辆与该车辆前面一物体之间的相对联系;一第二部分,用于当起动时产生一向车辆施加的刹车力,由该第二部分产生的刹车力与由刹车踏板产生的刹车力分隔开;一第三部分,基于由第一部分检测的相对联系,判断是否能够通过操作方向盘和刹车踏板中的至少一个而避免车辆与前面物体发生碰撞;一第四部分,在由第一部分检测的相对联系的基础上,预测在从检测到相对联系开始经过一预定时间后,是否能够通过操作方向盘和刹车踏板中的至少一个来避免车辆与前面物体之间可能发生的碰撞;一第五部分,根据由第三部分作出的判断结果和由第四部分作出的判断结果,起动和控制第二部分,从而控制施加到车辆上的刹车力;其中该第五部分构造成完成下列功能:当第四部分预测在经过该预定时间后不能通过操作方向盘和刹车踏板中的任何一个来避免可能的碰撞时,使第二部分产生一第一等级的刹车力;及当第三部分判定不能通过操作方向盘和刹车踏板中的任何一个来避免可能的碰撞时,使第二部分产生一第二等级的刹车力,该第二等级的刹车力大于该第一等级的刹车力。
地址 日本神奈川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