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显示装置
摘要 本发明系关于一种影像显示装置,其包含至少三个发光面板,用以放射至少三个具有不同色彩的光束、结合装置,其稳固地连接到一框架上,用以结合该三个光束成为一组合的光束来投影在萤幕上、定位装置,用以在空间上定位该三个发光面板、及固接装置,用以固定在一位置上,藉由该定位装置来相对于该结合装置调整个别发光面板,其中该定位装置包含对于每个发光面板之三个面板形状的元件,其中该元件之方向系与相结合的发光面板成直角,并且每个皆稳固地沿着一连接边缘来连接到该框架,而其每个皆与该连接边缘有一距离来枢接到该结合的发光面板。
申请公布号 TW528918 申请公布日期 2003.04.21
申请号 TW091103155 申请日期 2002.02.22
申请人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诺伯特 尔文 帝伦佐 詹森;理察 凡 德 兰
分类号 G03B21/14 主分类号 G03B21/1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显示装置,其包含至少三个发光面板,用以放射至少三个具有不同色彩的光束、结合装置,其稳固地连接到一框架上,用以结合该三个光束成为一组合的光束来投影在萤幕上、定位装置,用以在空间上定位该三个发光面板、及固接装置,用以固定在一位置上,藉由该定位装置来相对于该结合装置调整个别发光面板,其特征在于该定位装置包含对于每个发光面板之三个面板形状的元件,其中该元件之方向系与相结合的发光面板成直角,并且每个皆稳固地沿着一连接边缘来连接到该框架,而其每个皆与该连接边缘有一距离来枢接到该结合的发光面板。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板状元件之方向系与该相结合的发光面板成直角。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两个板状元件之方向系彼此垂直。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两个板状元件之方向系彼此平行。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板状元件,及较佳地是所有的板状元件皆大体上延伸于该结合的发光面板之垂直突出之内。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板状元件,及较佳地是所有的板状元件皆连接到该相结合发光面板之面对该连接边缘的侧边上。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板状元件具有一侧向突出,其旋转地延伸到该相结合发光面板的一凹陷中。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突出系藉由一可挠性黏着接合来连接到该凹陷。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固接装置包含夹钳装置,用于每个板状元件来可拆装及稳固地连接该板状元件的连接边缘到该框架。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夹钳装置大体上为U形。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夹钳装置之长度,至少与该连接边缘的长度一样长。图式简单说明:图1所示为根据本发明一显示装置的光学系统之一部份的正透视图。图2所示为一发光面板的固接之垂直平面图。图3所示为该弹簧片与一发光面板之间的连接之正视图。
地址 荷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