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监视器用壳体
摘要 本发明之课题为以往的CCTV的监视器因为受像机自身具相当的重量,所以外壳系以溶接等方式将坚固的金属板接合做成的并采用坚固的金属管从车站建筑物或月台的天花板,铁骨等的梁柱吊挂下来支撑于指定高度,因此,在监视器之维修时就有必要采用梯子,安全面与便利方面就成了问题。本发明之解决手段其特征为:具有将上板与左右侧板与背板接合起来做成之固定侧之机壳本体,相对于该固定侧之机壳本体而可以上下动地被支撑之移动基部,以及将该移动基部可以上下动地支撑在前述固定侧之机壳本体之支撑机构。
申请公布号 TW511444 申请公布日期 2002.11.21
申请号 TW090110516 申请日期 2001.05.02
申请人 池上通信机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藤本义高;伊迫伊津夫;福田笃实;十文字诚
分类号 H05K5/00 主分类号 H05K5/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巿南京东路二段一二五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监视器用壳体,其特征为:具有:将上板与左右侧板与背板接合而成之固定侧之机壳本体;及相对于该固定侧之机壳本体可以上下动地被支撑之移动基部;及将该移动基部可以上下动地支撑在前述固定侧之机壳本体且由固定载重弹簧所构成之支撑机构;及供上下地移动前述移动基部而予以引导之导向机构;及在前述固定侧之机壳本体可以脱离地固定支撑前述移动基部之栓锁机构。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监视器用壳体,其中前述导向机构,系由复数个滑动槽构件所构成的。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监视器用壳体,其中前述栓锁机构,系具有将前述移动基部栓锁在前述机壳本体之栓锁爪。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监视器用壳体,其中前述栓锁机构,系具有启动栓锁爪之连杆机构。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监视器用壳体,其中具有让前述移动基部上下移动并固定支撑于指定位置之复数个杠杆构件所构成之昇降限制机构。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系供作说明本发明监视器用壳体之侧剖面概略图。第2图系第1图之本发明监视器用壳体的正面图。第3图系第1图之本发明监视器用壳体的底面图。第4图系表示将本发明监视器用壳体下降到下方位置时的昇降限制机构的正面图。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