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电连接器,系设置于电路板上,以使该电路板 与对接电连接器达成电性连接,包括: 绝缘本体,包括: 基部,系为直立状绝缘构件,其设有贯通之收容室, 该基部具有朝向电路板之底壁,底壁向下延伸出复 数支撑体; 对接板,系由基部向前延伸且呈竖直薄板状之绝缘 构件; 导电端子,系收容于上述绝缘本体中,具有与对接 电连接器达成电性连接之对接部、与电路板达成 电性接触之接触部及固持于前述收容室内之固持 部; 第一壳体,系包覆于绝缘本体之外侧,其底壁设置 有抵触于电路板表面之支撑脚及固定于电路板上 之接地脚。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电连接 器,其中上述支撑脚系为一对,其分别设于接地脚 之前后两侧。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电连 接器,其中该电连接器包括第二壳体,该第二壳体 与第一壳体相配合而覆盖于绝缘本体之外侧。4.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电连接器,其中第二 壳体之两侧亦向下延伸有一对插入电路板中之接 地脚。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电连接器,其 中基部之底壁两侧共设有一对支撑体,该支撑体与 上述支撑脚相配合而将电连接器水平固定于电路 板上。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电连接器,其 中支撑体向内之一侧设有导引槽,而第一壳体设有 收容于导引槽中之导引脚。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 项所述之电连接器,其中绝缘本体之对接板至少一 侧壁上设有与收容室连通之凹槽,以收容导电端子 之对接部。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电连接 器,其中基部之侧壁设有凸块,而第二遮蔽壳体相 对应设有收容上述凸块之固定孔,以将第二遮蔽壳 体固定于绝缘本体之外侧。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 项所述之电连接器,其中第一遮蔽壳体向后延伸出 扣片,而第二遮蔽壳体相对应设有收容上述扣片之 方孔,以将第一、第二遮蔽壳体扣合在一起。10.一 种电连接器,系设于电路板上,包括: 绝缘本体,具有朝向电路板之底壁,且其内具有复 数收容室,上述底壁向下延伸出复数支撑体; 复数导电端子,系收容于上述收容室内; 遮蔽构件,围设于上述绝缘本体之外围,其下部至 少延伸出一支撑脚,该支撑脚与上述支撑体同时抵 接于电路板上,以使整个电连接器固持稳定。11.如 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电连接器,其中遮蔽构 件设有一接地脚,而上述支撑脚系为一对,并且分 别处于接地脚之前后两侧。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 10项所述之电连接器,其中上述遮蔽构件包括两独 立之第一壳体及第二壳体。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系习知电连接器之立体分解图。 第二图系本创作电连接器之立体分解图。 第三图系第二图所示构件中部分构件组合之后的 立体图。 第四图系本创作电连接器之立体组合图。 第五图系本创作电连接器另一角度之立体组合图 。 第六图系本创作电连接器与电路板配合之侧视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