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安全鞋用轻量鞋头,其特征为符合JIS T 8101所 规定之皮革制安全鞋之普通作业用S种规格之性能 ,且每个鞋头重量在25克~45克之纤维强化热可塑性 树脂复合材料所形成之安全鞋用轻量鞋头,依JIS T 8101之鞋头单体之压迫性试验,负荷1100kgf时鞋头之 底面与弓状后端最易变形部位之间隙具有25mm~35mm, 鞋头之厚度分布与鞋头起始部分之厚度比较,由起 始部分沿向上端部分之肩部厚度逐渐变厚,其中上 述之纤维强化热可塑性树脂复合材料为单层,且该 强化纤维为无方向分散,且强化纤维之平均长度为 10-50mm之范围,强化纤维之体积含有率为40-60%之范 围,该强化纤维系玻璃纤维者。2.如申请专利范围 第1项之安全鞋用轻量鞋头,其中热可塑性树脂系 耐龙6,聚丙烯,或含有聚丙烯之共聚物或变性体之 聚烯烃系树脂者。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安 全用轻量鞋头,其中将带状之强化纤维热可塑性树 脂复合物材料切成10-50mm长度,无方向性分散同时 使其堆积,将其加热及加压而得之片状强化纤维热 可塑性树脂复合材料冲压成形而得该安全用轻量 鞋头。图式简单说明: 第1图为本发明安全鞋用轻量鞋头之概略断面图。 第2图为习知之复合材料安全鞋用轻量鞋头之概略 断面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