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热轧薄板条
摘要 薄钢板条(11)通经一个包含有一对夹紧轧辊(13)之夹紧轧辊支架(12)被输送至一个包含有一对工作轧辊(17)以及上与下背辊(18)之辊轧机(16)。板条(11)通过介于该等工作轧辊(17)之间的咬合,且板条压挤力被施加于工作轧辊之间,俾以降低板条之厚度。夹紧轧辊(13)施加张力给通向工作轧辊(17)的板条。为使板条内卷曲瑕疵之产生能降至最低,由夹紧轧辊(13)所施加之张力是高到足以确保进入工作轧辊之板条无一部分系处于纵向压缩之下以致于超过板条之翘曲应力。被施加之张力系足够地低以致于不会经由潜变而产生超过1%之板条伸长。本发明板条可以藉由工作轧辊(17)于一为700℃-1200℃之温度范围内被热轧之。
申请公布号 TW499333 申请公布日期 2002.08.21
申请号 TW090112622 申请日期 2001.05.25
申请人 凯斯翠普公司 发明人 约翰A 力吉拉;麦可A 罗佩兹;安德鲁E 迪克森
分类号 B21B1/00 主分类号 B21B1/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恽轶群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陈文郎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热轧薄钢板条之方法,其包含:输送板条通过介于一对工作轧辊之间的一个轧辊咬合,将板条压挤力施予至工作轧辊之间以缩减板条之厚度,以及施予张力给通过工作轧辊之板条,该等张力系足够地高而得以避免进入工作轧辊之板条内之翘曲压力,且足够地低而不会经由潜变来产生超过1%之板条伸长。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于输送至入工作轧辊之前的板条厚度系为不超过3mm。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方法,其中于输送至工作轧辊之前的板条厚度是介于0.5mm至2mm之范围内。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板条于一为700℃至1200℃之温度范围内被热轧之。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方法,其中该板条于一为700℃至1200℃之温度范围内被热轧之。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方法,其中该板条于一为700℃至1200℃之温度范围内被热轧之。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方法,其中该板条于一为900℃至1200℃之温度范围内被热轧之。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方法,其中该板条于一为900℃至1200℃之温度范围内被热轧之。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方法,其中该板条于一为900℃至1200℃之温度范围内被热轧之。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被施加之张力系为会限制板条经由潜变产生不超过0.5%之伸长者。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受工作轧辊施加而产生于横跨板条处之板条厚度缩减之差异系为会使得位于工作轧辊之下游处的板条形状瑕疵为不超过400个I-单位者。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方法,其中该板条厚度缩减之差异系为会使得位于工作轧辊下游处的板条形状瑕疵为不超过200个I-单位者。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张力是藉由将该板条通过一对位于工作轧辊之前的夹紧轧辊而被施加至板条。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板条系为一个厚度介于0.5mm至3mm范围内之镁/矽石净静钢板条,该板条于900℃至1200℃之温度范围内被热轧之,且被施加之张力系介于如下所定义之最大値及最小値之运作范围内:张力最大値=于辊轧温度下可容许之最大伸长度,且张力最小値=于辊轧温度下可容许之最大板条翘曲应力。15.一种藉由使用一个双轧辊轧铸机之直接轧铸而被制成之热轧薄钢板条的方法,其包含:输送板条通过介于一对工作轧辊间的一个轧辊咬合,施予板条介于辊轧之间的挤压力以缩减板条之厚度,以及施予张力给通过工作轧轮之板条,该等张力系足够地高而得以避免进入工作轧辊之板条内之翘曲压力,且足够地而不会经由潜变来产生超过1%之板条伸长。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方法,其中该于输送至工作轧辊之前的板条厚度是不超过3mm。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方法,其中于输送至工作轧辊之前的板条厚度是介于0.5mm至2mm之范围内。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方法,其中该板条被热轧于700℃至1200℃之温度范围内。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方法,其中该板条于一为700℃至1200℃之温度范围内被热轧之。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方法,其中该板条于一为700℃至1200℃之温度范围内被热轧之。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方法,其中该板条于一为900℃至1200℃之温度范围内被热轧之。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方法,其中该板条一为于900℃至1200℃之温度范围内被热轧之。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之方法,其中该板条于一为900℃至1200℃之温度范围内被热轧之。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方法,其中被施加之张力系为会限制板条经由潜变产生不超过0.5%之伸长者。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方法,其中受工作轧辊施加而产生于横跨板条处之板条厚度缩减之差异系为会使得位于工作轧辊之下游处的板条形状瑕疵为不超过400个I-单位者。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之方法,其中该板条厚度缩减之差异系为会使得位于工作轧辊下游处之板条形状瑕疵为不超过200个I-单位者。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方法,其中张力是藉由将该板条通过一对位于工作轧辊之前的夹紧轧辊而被施加至板条。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方法,其中该板条系为一个厚度介于0.5mm至3mm范围内之镁/矽石净静钢板条,该板条于900℃至1200℃之温度范围内被热轧之,且该施加之张力系介于如下所定义之最大値及最小値之运作范围内:张力最大値=于辊轧温度下可容许之最大伸长度,且张力最小値=于辊轧温度下可容许之最大板条翘曲应力。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系以图解阐释,于藉由使用一个双轧辊轧铸机之直接轧铸而被制造之具有厚度小于3mm的热轧薄板条内之卷曲缺陷的典型生成;第2图是一图,其系图示一给定板条厚度相对于宽度比例及板条温度而形成翘曲所需之压缩压力。第3图系标绘有关于依照本发明于850-1200℃之温度下被热轧时之典型薄钢板条的进入张力之上限値及下限値;第4图系阐释部分之板条辊轧装置,其可依照本发明被运作来热轧薄钢板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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