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动除毛器
摘要 本创作之特征在于前视及后视图中(如图2,3)一沿垂直方向概呈U形之底抓持段,底抓持段之侧部向上渐缩至一略为凸出之顶部;该垂直方向伸长之概呈U形抓持段之凸型顶部备有一概呈梯形之顶除毛段,且具有圆滑之顶角隅、略为弯曲之侧边及一略为凹入之基部;该概呈梯形之顶除毛段具有略小之宽度,且大致构成壳体总高度之六分之一;在前视及后视图中(如图2,3),概呈梯形之顶除毛段在其中间处具有一概呈梯形之除毛头;在前视图中(如图2),该除毛头具有凹入之侧边;在前视图中(如图2),在垂直方向伸长之概呈U形底抓持段在其顶区域之中间处具有一概呈U形之突起,且备有向上及向内之弯曲侧边;在概呈U形突起之中间处具有一椭圆形凹穴;而在该椭圆形凹穴之底区域中具有一小椭圆形控制钮,且钮之中间处备有一圆形凹痕;概呈U形之底抓持段前侧之顶区域中间处内之概呈 U形突起之凸型顶部备有一向上延伸之概呈梯形元件,且备有向内弯曲之顶侧部;该元件系设置相对立于梯形顶除毛段中间处内之概呈梯形除毛头;该元件之前侧在左及右侧各具有一呈三角形阵列之小突粒;该概呈梯形元件之顶部具有二列向上突出之水平方向齿件;在侧视图中(如图4,5),本创作具有一沿垂直方向伸长之概呈椭圆形底抓持段,且备有一凹形顶部及非对称之弯曲侧边;壳体之中间处具有一弧形裂线;壳体之一侧部超出上半段皆略呈凹形;壳体之基部以一增大半径之曲线修饰圆润至后侧;概呈椭圆形底抓持段之凹形顶部备有一概呈蛋形之顶除毛段;而该概呈蛋形之顶除毛段具有略小之宽度,且大致构成壳体总高度之六分之一;壳体之一侧部之凹形上半段备有一窄而沿垂直方向伸长之概呈长方形突起,且具有倾斜侧边、略为凹入之顶部及一弯弧形基部;该突起之凹形顶部承载一短弧形之概呈长方形元件,且备有向内弯曲之顶侧部;在俯视及仰视图中(如图6,7),本创作具有一沿水平方向之概呈椭圆形壳体,且备有非对称之弯曲顶部与基部;在俯视图中(如图6),壳体系由一除毛段覆盖,其形状相同于壳体者,但是尺寸较小,除毛段之特征在于其中间处设有一概呈倒梯形之除毛头,且备有凹入侧边;在壳体之基部中间处设有一概呈梯形之延伸段,且备有一列齿件;该梯形延伸段之前侧具有一列突粒;梯形延伸段之基部中间处设有小而概呈梯形之控制钮,且备有弯弧形侧边;在仰视图中(如图7),壳体之顶部在其中间处设有一概呈梯形之延伸段,且备有弯弧形侧边;在该概呈梯形延伸段之中间处设有一小而概呈梯形之控制钮,且备有弯弧形侧边;壳体之中间处具有一弧形裂线。上述特性可由构成本创作一部分之相关图式中了解。
申请公布号 TW485019 申请公布日期 2002.04.21
申请号 TW090302170 申请日期 2001.04.06
申请人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玛琼 布利吉特 都玛斯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巿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如图所示「电动除毛器」之形状。图式简单说明: 图1系本创作之立体图; 图2系其前视图; 图3系其后视图; 图4系其右侧视图; 图5系其左侧视图; 图6系其俯视图;及 图7系其仰视图。
地址 荷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