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减小了垂直高度和像幅限制的画面并排显示的电视机
摘要 一种电视机,其显示器(16)具有第一垂直显示高度和第一格式显示比(如16∶9)。第一视频处理器(56)混合表示至少两幅并排显示画面的视频信号。各画面的第二格式显示比(如8∶9)小于约4∶3。垂直高度控制器(86,88)在并排显示画面时减小小于第一垂直显示高度的垂直显示高度,因而并排画面的第三格式显示比(如8∶7)介于第一与第二格式显示比之间。第一或第二视频处理器水平压缩各画面,以校正因减小垂直偏转高度引起的图像宽高比失真。(图8)。
申请公布号 CN1083211C 申请公布日期 2002.04.17
申请号 CN94115952.3 申请日期 1994.09.02
申请人 汤姆森消费电子有限公司 发明人 D·J·达菲尔德
分类号 H04N5/445;H04N7/01 主分类号 H04N5/445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张志醒;王岳
主权项 1.一种电视机,包括:图像显示装置(16),具有第一垂直显示高度和第一格式显示比;其特征在于,该电视机还包括:像幅限制装置(56),用以限制来自表示至少两幅画面(VIDE01,VIDE02)的视频信号的某一部分主题,并用以混合所述视频信号,以便在所述图像显示装置上并排显示所述经过像幅限制的画面,所述并排画面充满所述图像显示装置的某一给定部位;垂直显示高度减小装置(86,88),用以在并排显示所述画面期间减小小于所述第一垂直显示高度的所述垂直显示高度,从而使所述各排画面占满所述图像显示装置的小于所述给定显示区但具有小于从该显示区中删去的所述某部分的部分显示区;和水压缩装置(56),用以水平压缩各所述画面,以补偿因减小所述垂直显示高度引起的任何图像宽高比失真。
地址 美国印第安纳州